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收到您在厅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查阅政策文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13个月工资即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机关单位发放年终性一次性奖金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2009〕63号文件第一条:“发放对象:执行职级工资制度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执行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的在职职工,且本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工作人员。”和第五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未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未出台之前,可暂将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由主管部门核批后发放。”的规定,省公路局及省属各公路管理局已于2014年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均不在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发放的范围之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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