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接到您在厅政府网站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对此事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0月6日18时57分,您驾驶宁E32***六轴五型货车从白银东收费站入口二车道驶入,当班收费员因您的车辆停车位置距离票亭较远,不方便其递卡,便让您下车取卡,在此过程中存在态度不好的现象,没有做到文明服务,耐心解释的岗位要求,给您的出行造成了不便。
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兰州高管处已责令白兰收费所根据《白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收费人员违规违纪记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3款规定:“未按要求进行文明服务”,对该收费员在全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其当月量化考核分2分。10月31日白兰收费所白银东收费站站长已与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当时情况,并得到您的谅解。
今后,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司乘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说明,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通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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