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接到您在厅政府网站留言反映“十天高速天水至成县段沿途放置的用于宣传高速公路编号过渡措施的白底黑字信息板有误”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局安排辖区管理单位对G7011十天高速公路成县至天水段上、下行线信息告示标志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上行线(成县至天水方向)设有3块含有“G30连霍高速”的白底黑字信息告示标志,下行线(天水至成县方向)未发现含有“G30连霍高速”的白底黑字信息告示标志。
G7011十天高速成县至天水段在天水市与G30连霍高速以枢纽立交形式相接,两条路段属于连续顺接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第2.1.2条“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为其提供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及第2.1.7条“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全面、系统、连续、均衡,避免信息过载、信息不足或内容相互矛盾、有歧义”的有关规定,在G7011十天高速成县至天水段上行线(成县至天水方向)沿线设置的含有“G30连霍高速”的白底黑字信息告示标志,目的是对前方直接到达或间接到达的高速公路进行交通指引,方便公众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