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
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04-15 15:04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视力保护色:

甘政办发〔2019〕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精神,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市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

  二、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一)推进农产品和服务定向直供直销活动。积极搭建贫困地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适时召开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等对接促销会,鼓励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和直供直销的产销对接关系。依托“农校对接”项目和省农校对接平台,将我省地方特色风味小吃引入省内外高校食堂,建立学校餐饮需求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供应绿色通道。支持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单位在机关设立帮扶地区农副产品特色超市、自助零售终端。按规定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到贫困地区旅游。鼓励帮扶单位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省扶贫办、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省总工会、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军区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推动东部帮扶地区协作消费。积极对接东部协作省市组织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事业单位等与我省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供销关系。支持甘南“天津馆”、临夏“厦门馆”、陇南“青岛馆”、定西“福州馆”等东部地区协作电商扶贫体验馆建设运营,以展促销,为东部协作省市开展消费扶贫提供窗口和服务。邀请对口省市优秀用工企业到深度贫困地区举办专场招聘会,遴选一批企业作为我省贫困劳动力输出基地。贫困劳动力参加东西部劳务协作等有组织劳务输出,给予一次性单程交通补助。建立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激励机制,将扶贫车间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规定的小微扶贫带动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和各有关市州政府负责)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团体作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在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积极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积极推广我省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倡导公职人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到农产品原产地,认领贫困群众土地、经济林、养殖等“种养加”项目,体验消费扶贫。鼓励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协会等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省工商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构建完善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体系

  (四)完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物流体系服务平台,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县乡农贸市场提升服务功能。安排部分预算内基建资金,引导鼓励涉农企业参与建设贫困地区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中心等项目。在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甘肃)行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接京津沪、粤港澳、成渝地区、东西部协作地区专业批发市场,支持建立甘肃农产品销售专区,对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优先进场,引导县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抱团闯市场。依托粮食、肉类、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探索优先收储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供销社联社、省邮政管理局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扩大特色产品网上销售规模。进一步完善电商三级服务体系功能配套,不断健全上下游服务链,打造农产品上行助农增收和工业消费品下行帮农减负的重要支点。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一网多用,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加快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壮大本土电商平台,鼓励贫困地区开办线上特色馆和线下体验(服务)店,扩大网上销售规模。充分发挥“甘肃省电商扶贫大数据平台”作用,让电商平台、三级服务体系与贫困户紧密连接,实现精准绑定,提升扶贫效果。(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扶贫办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六)加快发展长效脱贫产业。发挥农业资源比较优势,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引领,大力发展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立足“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农产品资源优势,按照全产业链发展要求,加快发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和油橄榄、花椒、茶叶、百合、玫瑰、油菜、杂粮杂豆等地方特色产业或产品。科学谋划沿黄现代农业产业带,河西节水高效戈壁生态农业区、陇东循环农业区、中部现代旱作农业区、陇南天水山地特色农业区、高原草地农牧交错区“一带五区”特色农业产业布局。按照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持续推进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连片种养基地建设,走品种、品质、品牌三品齐抓,标准化、规模化、科技化三化共创的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道路。全面启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工作,构建“中央补贴险种、省级补贴险种、市县补贴险种”相互补充的农产品风险保障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加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培育步伐。坚持“外引”和“自建”相结合,积极推广“庄浪模式”“宕昌模式”,开展“壮大万家合作社行动计划”和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建立市县乡三级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加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进一步夯实“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带农户建基地”的扶贫产业生产体系,不断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成熟、贫困地区便于示范推广、群众易于掌握接受且能取得良好效益的特色产业示范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金融监管局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助推精准扶贫的“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地理标志商标、特色区域公用集体商标的申报注册,引导鼓励龙头企业、营销大户按规定率先使用地理标志,通过地理标志产品包装上市扩大品牌影响力。遴选省内优势企业产品和农业扶贫产业产品,采取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宣传参展、统一许可授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建立追溯机制、统一包装标识销售等方式,让品牌惠及企业、农户,形成政府宣传推动、企业农户受益的发展格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九)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龙头企业加工为引擎、现代科技为支撑、主导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现代要素集聚的农业产业园建设步伐。鼓励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向贫困地区转移。鼓励县域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支持主产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按照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鼓励特色产业大县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园,推动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新格局。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着力推进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的管理评价体系建设。积极督促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加强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按规定程序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工作。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实用技术,严格管控农药和饲料添加剂的滥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针对禽蛋、肉制品、果蔬、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确保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十一)加大休闲农业支持力度。开展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将休闲农业经营、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纳入到农民培训之中,分区域、分类型培训一批善经营、懂技术、会管理的从事休闲农业的贫困户;对有创业意愿的居家妇女开展农家乐、特色民宿经营等居家就业培训。统筹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方面培训的经费。(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贫困地区开展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积极引导从事休闲农业的贫困户加快实施改厨、改厕等,因地制宜开展改客房、整理院落等,不断改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加大乡村旅游扶持力度,把握好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田园风光为韵、以村落民宅为形、以生态农业为基,凸显乡村旅游的“土气、老气、生气、朝气”,集中扶持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探索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结合新路径,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把更多的贫困户通过利益机制“焊接”“嵌入”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领域全环节全产业链上。(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三)加强宣传推介。深入挖掘全省贫困地区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编排、推介旅游线路时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制作高水平、有创意、接地气的系列文化旅游宣传精品,重点推出一批贫困地区的旅游线路产品,引导更多游客到贫困地区旅游消费。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旅游和宣传推广活动,加强目的地和旅游形象品牌的推广力度,多渠道提升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一部手机游甘肃”行动计划,试点推进、加快构建具有省域特色的交通旅游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出行服务信息与旅游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把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纳入文化旅游公益宣传范围,助推特色农产品走出去。(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等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供销社联社、省财政厅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十五)加大政策激励。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要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产品的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各级帮扶单位要将消费扶贫纳入本单位帮扶工作计划,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脱贫攻坚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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