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收到您在厅政府网站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省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人员招聘、分配等工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证收费人员招聘及分配工作公平有序开展,在《甘肃省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聘用合同制收费人员招聘公告》第四条中明确告知报考人员工作地点在省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管辖范围内服从分配。2018年12月15日招聘人员到位后,由省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分配各收费站进行培训和岗前实习。2018年12月24日,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具备入驻条件后,省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并经兰州高管处党总支会议研究,对新入职职工按照“老职工带动新职工”的分配原则,根据职工户籍进行正式工作分配,将户籍为皋兰县的职工分配至刘白收费管理所工作,将户籍为永登县、红古区、海石湾的职工分配至兰海收费管理所工作,将户籍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榆中县职工分配至兰州南绕城收费管理所工作。
此次新招聘人员均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和职工户籍,按照公告公示内容分配至省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收费站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