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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ETC费用不退回的问题
留言时间 2018-11-14 20:35:22
留言内容 本人于9月17(或者18日,记不清了)日,因原车辆(甘CC2332)ETC设备出现接触不良问题,到金昌市高速公路ETC服务中心进行了原卡注销和新卡开办业务,当时的业务员告诉我原卡内的1000多费用会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但本人分别在10月31和11月6日两次到网点查看,网点系统均显示注销已受理,但原卡内的资金始终没有退回。网点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到省高速公路相关单位,电话有人接的说不在自己管理范围,要么就是电话没人接。本人拨打了12328也没得到有效解决。现本人郑重声明:24小时内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本人必定向省纪委和国家交通运输部进行投诉。这是赤裸裸的抢劫吗?我想问高管局还是不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之下?下面工作人员作风散漫,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高管局的领导们都看不见?都不知道?还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得过且过?
答复处室(单位)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18-12-03 17:44:33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收到您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的车辆于2018年9月19日在金昌自营ETC服务网点申请了注销,2018年10月25日审核通过,注销审核时长36天。由于ETC用户在联网路段内的消费记录可能存在未结算的情况,客户注销设定35天的结算周期,所以客户办理注销退费后需要35天后才能将预存金额退到客户银行卡上。另外,您申请退费期间,我局ETC专用账户名称和主体发生变更,造成您的卡内余额未及时退还。经我局与退费业务银行协调,您的退费已于2018年11月29日中午退还至您在网点预留的银行账户中。因我们退费工作延误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二、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省ETC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ETC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业务办理流程,确保做到政策解释精准到位、咨询服务礼貌热情。建立ETC客户服务平台,落实专人专管并设立AB岗,积极做好ETC业务的相关售后服务工作,针对客户办理业务后实际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事前告知、事中跟近及事后保障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 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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