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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9月17(或者18日,记不清了)日,因原车辆(甘CC2332)ETC设备出现接触不良问题,到金昌市高速公路ETC服务中心进行了原卡注销和新卡开办业务,当时的业务员告诉我原卡内的1000多费用会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但本人分别在10月31和11月6日两次到网点查看,网点系统均显示注销已受理,但原卡内的资金始终没有退回。网点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到省高速公路相关单位,电话有人接的说不在自己管理范围,要么就是电话没人接。本人拨打了12328也没得到有效解决。现本人郑重声明:24小时内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本人必定向省纪委和国家交通运输部进行投诉。这是赤裸裸的抢劫吗?我想问高管局还是不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之下?下面工作人员作风散漫,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高管局的领导们都看不见?都不知道?还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得过且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