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留言须知
甘肃水利网站“厅长信箱”栏目是社会公众向省水利厅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平台,是我们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是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地欢迎您为甘肃水利事业献计献策,对水利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对留言做如下规定:
一、甘肃水利网留言受理范围
(一)对甘肃水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甘肃水利厅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三)对甘肃省水利厅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四)属于甘肃省水利厅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二、留言须知
(一)写信人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您需反映和投诉问题,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市(州)、县(区)水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三)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两审或已判等),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将问题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四)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