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32号提案的答复
名 称: | 对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32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6-08-25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索 引 号: | GS0018-GK136-20161128-000024 | 信息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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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对S232线东乡县(达板)至合作公路和政段改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非常重视民族地区公路建设,尤其是“十二五”以来,我厅大力实施“3341”项目工程交通提升和“1236”扶贫攻坚交通率先行动,积极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公路建设优惠政策,全面加快临夏州公路建设,临夏州交通运输条件得到显着改善。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由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全省公路路网规模小、公路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非常突出,这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出行需求相比,与全国发达省份相比,差距非常大,全面加快公路建设将是我省交通建设领域一项长期的任务。
为此,为全面加快我省公路建设,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省、市联建公路的积极性,我厅积极推进公路建设体制改革,并提请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105号),明确提出了国家高速和普通国道省建省管,地方高速和普通省道市建市管的模式,并实行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建设单位负责制,其中就明确规定地方高速和普通省道报批工作由市州政府负责。同时该意见还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公路建设重点是改造G212、G213、G310等普通国道建设,积极推进施G309、G312、G316等现有国道和纳入省级规划调整范围的省道提等升级。
对于S232线东乡县(达板)至合作公路和政段改建的提案,由于该路段未纳入建设重点,加之按照省政府规定,其项目建设前提报批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因此,该项目虽有实施的必要性,但目前暂时无法纳入建设计划。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地实际情况,积极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并督促临夏州政府落实前期责任,争取早日立项建设,尽早改善沿线群众的出行条件,进一步推动旅游和经济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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