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03号提案的答复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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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03号提案的答复
名    称: 对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0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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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2016-08-25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GS0018-GK136-20161128-000021 信息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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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新、刘玉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陇南市旅游公路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厅对旅游业发展高度重视,尤其对旅游资源丰富的陇南市,在交通规划建设过程中对重要的旅游通道尽力给予支持。
      我厅在省道网调整工作中,充分考虑了普通国省道对县级城市节点和所有乡镇及4A级及以上景区等节点的全覆盖,高速公路规划时最大程度靠近大景区并为其预留出口,确保重要景区与高速公路连通;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时,重点考虑对重要3A级旅游景区的覆盖,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在制定《“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和编制《全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时,充分体现旅游交通在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和运营中的重要地位,将高速公路出入口到大景区及4A级以上景区等级公路建设全部纳入实施方案规划项目范围,计划在“十三五”期开工建设。
      我厅今年还制定了《甘肃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实施方案》等旅游交通相关规划、方案,着力推进旅游交通运输加快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陇南境内十天高速至金徽酒业、康县至阳坝镇、阳坝镇至阳坝景区、西和至晚霞湖等8个项目约160公里,将极大改善景区对外交通条件。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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