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对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700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甘交办案〔2018〕109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8-09-30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索 引 号: | GS0018-GK136-20181211-000142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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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采取多项措施消除环兰高速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尽快全面修订《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该条例实施近十年,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甚至制约当前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路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的建议改进措施
省人大已将《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列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修改规划。另外,交通运输部已经形成了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方案,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社会公众的意见。待颁布后,我厅将根据新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进程。
二、关于“本着‘安全第一’‘安全也是GDP’的原则,加强不同归属部门工作的集中统一协调管理,重视并强调当出现因交通事故等造成拥堵压车情况,达到放行条件时必须无条件免费放行,在距离收费道口200米处设置免费放行标牌,同时酌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收费任务”的建议改进措施
近年来,随着兰州及周边地市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环兰高速各收费站车辆拥堵情况进一步加剧,环兰高速各收费站建设时间早、车道数量少,车辆通行量已远超设计通行能力,兰州市主要出入口收费广场两侧为城市道路和建筑,征地拆迁困难,实施车道改扩建难度大。另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属于国家重要规费,且我省高速公路还本付息压力较大,我厅所属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依据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依法履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缴职能。近年来,我厅积极采取措施,将环兰高速疏堵保畅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有效治理拥堵难题,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先后对11个环兰重点收费站进行了改扩建,共增加车道102条,并对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收费站建设复式车道45个。二是加快高速公路ETC业务推广,有效提高了收费站通行效率,降低了公路运输成本。自2009年开始实施ETC车道建设以来,经过近9年的发展,共建成ETC车道382条,已在9个市州设立了22个自营ETC服务网点,并与建行、工行、农行等8家银行合作,在全省86个县区设立了1363个银行“一站式”客户服务网点,实现了所有地州市和主要县区的全覆盖。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厅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精神,开通“甘肃高速”APP和“甘肃政务服务网”ETC网上预约申办、消费查询、网上充值等服务功能;在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安装了ETC自助充值机;利用自主研发的ETC移动发行终端,联合合作银行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小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有效提升了我省ETC用户规模。三是积极推进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建设。从去年起,陆续在环兰高速收费站所有人工出口车道上线了手机微信、支付宝缴纳车辆通行费业务,有效提升了车道通行能力,力争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人工车道移动支付全覆盖,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丰富、更加便捷的支付体验。四是适时启动应急收费模式,环兰高速局部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收费站拥堵严重时,采取增设便携式收费机、启用复式车道“一杆多车”收费模式、切换ETC车道为人工车道以及分时段免费放行等措施有效缓解收费站交通拥堵。
三、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按需调度收费站所的机动工作人员,紧急时刻增开通道”的建议改进措施
一是近几年,我厅先后与气象、公安交警、医疗等部门协作,逐步建立了全国先行、特色鲜明的路警联合、路政养护、清障救援、消防救援、医疗救援、气象服务“六位一体”交通调度指挥及路网运行体系,并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尤其对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高速公路交通保障、综合信息服务、立体化救援等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开设了应急救援坐席,与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协同处置突发事件。二是在易拥堵收费站按照正常班组“五班三运转”,保畅班组“四班二运转”模式配备人员,安排处、所机关人员进站跟班,并加大拥堵收费站人员补充,先后从临夏、定西、天水、陇南等高管处抽调收费人员近百人至环兰周边收费站参与保通保畅工作。以收费站预警、信息处置和现场疏堵为重点,研究制定了《收费站保畅通规范化实施指导性意见》,逐站制定差异化拥堵治理预案,确保车道全部开启,增配前置保畅人员,及时协调交警部门远端分流车辆,在沿线情况板发布提示信息。对环兰高速公路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实施重点管控,限时施工,最大限度地缓解了环兰高速车辆拥堵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把环兰高速拥堵治理作为“头号工程”,持续加大重点拥堵收费站点的治理力度,同时积极督促兰州市交委加快“建二撤五”(新建兰州东、兰州北高速收费站,撤销傅家窑、兰州北、兰州、兰州东、柳沟河等5个收费站)项目步伐,从根本上解决环兰高速收费站拥堵问题。
四、关于“甘肃省路政执法管理局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劝返站’的职能作用,以杜绝超载、超限车辆上高速公路”的建议改进措施
2009年,我省按照交通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要求,对载货类汽车正式实行计重收费,充分发挥了计重收费调节治超的作用,有效遏制了车辆改装、大吨小标和超限超载,大幅减少了道路安全事故,促进了货运市场有序竞争。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已建成的178个收费站中仅有19个收费站入口安装了称重检测设备,由于受原有收费站广场地理条件等因素限制,未设置专门的劝返车道,所以此前收费站入口无法对违规车辆实施劝返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超限车辆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推进交通运输与公安治超联合执法。依据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联合公安部门在高速公路入口、超限检测站、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联合执法,共同研究制定超限检测站和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和优化方案,加快车辆信息、执法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大超限检测设备投入。省内高速公路新建的收费站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入口超限治理预检和劝返的设计思路。另外,对已建成并具备条件的收费站入口加快改扩建步伐,增加货车入口劝返车道,安装静态称重检测设备,通过技术手段对超限车辆实施劝返,确保超限车辆不驶入高速公路。三是建立收费治超一体化模式。加强高速公路收费运营和路政执法部门联勤联动,利用收费站入口加装的计重设备以及劝返车道,积极推进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全面推行收费站入口治超检测、收费一体化管理,形成治超工作合力,实现优势互补、源头治超、节约成本等功效,确保高速公路治超得到有效管控。
五、关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加强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技能培训,以使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发挥关键作用”的建议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我厅所属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部门主要职责是现场事故车辆的清障处置。为了更好的履行这一职责,目前我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采取“以社会救援力量为主,内部救援队伍为辅”(目前,已成立14个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大队,备案了93家社会救援机构。)的管理体制,事故现场清障救援服务主要由社会救援机构完成,辖区清障救援大队的主要职责是对社会救援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清障工作的指导。二是高速公路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超重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多为突发性事件,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此类事件处置过程涉及诸多部门,且应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安监、环保、公安、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事故救援。我省高速公路救援部门将按照以上要求,积极履职尽责做好高速公路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清障各环节工作,并积极配合交警等其他有关部门快速高效处置各类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三是我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部门自组建以来,通过在全系统范围内择优选拔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每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及定期组织专职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式,不断提升现有人员对清障救援设备的实际操作水平。今年9月18日,我厅联合交警、消防等多部门在G7011十天高速公路红川隧道成功举办了全省高速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央视也进行了网络直播。10月10日至12日,在省交通战备训练基地举办了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业务培训及综合演练。
六、关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尽快完善高速公路的禁令标识(限速标识、危险路段禁止超车标识、禁止停车标识、连续下坡连续弯道标识)、免费放行标识、安全提示大型LED显示屏等重要警示设施”的建议改进措施。
禁令标志方面:一是我厅已于2018年6月安排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环兰高速公路G6京藏高速刘白段、白兰段、兰海段、G30连霍高速柳树段、G22青兰高速巉柳段、G75兰海高速兰临段、S1兰营高速尹中段等7条路段需要优化的禁令标志(限速标志、危险路段禁止超车标志、连续下坡连续弯道标志),依据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完善,该项目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2018年12月完工。二是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第4.6条“当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纵坡坡度为5%”,该规范要求“当纵坡坡度大于5%时,在纵坡坡脚或坡顶以前适当位置设置陡坡警告标志”;同时《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表7.3.2中“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时,圆曲线最小半径一般值为400米,极限值为250米”。“柳沟河—大青山段”“天水路—傅家窑段”“树屏桥—青土岘上坡段”“河口—张家寺服务区段”高速公路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规范,不建议增加限速标志、危险路段禁止超车标志、禁止停车标志、连续下坡连续弯道标志等相关标志。过多增设禁令标志,会造成信息过载,反而会增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免费放行标志方面: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均无免费放行标志的设计标准、设置原则、版面等相关内容,不属于规范强制要求内容。
安全提示大型LED显示屏方面:依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第7.3.6条规定,可在重点路段设置可变信息标志。同时,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第3.17条,安全提示大型LED显示屏属于可变信息标志,可设置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路段。上述规范均未明确可变信息标志的设置数量,柳沟河至东岗路段上行线K1854+100、天水路至傅家窑路段上行线K1695+850、青土岘隧道至树屏立交路段K1588+700、张家寺服务区至河口路段K1655+250处均设有门架式或悬臂式LED可变情报板用以提醒过往车辆安全驾驶,如密集设置安全提示大型LED显示屏,同样会造成高速公路标志信息过载,易引起过往司乘人员信息判断疲劳,反而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七、关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属收费所对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路面视频监控系统及时进行维修维护,使其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同时按标准要求,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议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厅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和《甘肃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管理办法》要求,加大高速公路路面视频监控维护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清洁维护等预防性措施,保证各类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2011年环兰高速公路已建成的外场监控,因其使用年限较长,故障率较高,我厅已要求高速公路运营部门加大维护维修力度,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同时,2017年以来在环兰及部分重点路段加装了16套高清监控设备,在交通事故处置、重大节会保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阶段,我厅将结合全省高速公路各路段车流量、事故率等因素,对重点路段及重要节点进一步增设外场高清摄像机。
八、关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完成隧道内监控视频系统的设备更新,确保图像清晰;及时进行灯具更护维护,确保隧道内灯光通明”的建议改进措施
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201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控制、科学管理、精准维护、时效修复”的原则,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加强对隧道机电各系统的维护巡检力度,对出现的故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修复,保障隧道机电灯具正常照明,监控图像清晰。下一步,将持续强化隧道机电系统预防性维护,加大设备定期检测维护频率,提高机电设备故障维修快速反应能力和维护保养质量,确保设施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九、关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其下属所站,与各相关交警大队实现视频监控信息资源共享,以提高管理和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的效率”的建议的改进措施
我厅已于2016年将我省高速公路隧道、路段监控视频共享至省公安厅,各地交警部门可通过省公安厅共享高速公路路段监控信息资源。
十、关于“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对大青山路段进行线路改造,下坡路段增建紧急避险车道;徐家山进城路段也应增建应急缓冲车道;其次给进城方向的高速公路连续下坡及弯道路段,密集设置警示性电子显示屏龙门架,强制提醒司机减速慢行”的建议改进措施。
我厅组织技术人员对上述路段进行了实地查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并结合各路段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一是提案所提大青山段高速公路属G22青兰高速公路柳沟河至兰州东路段,桩号为SK1855+900-SK1865+500,共计长度9.6公里,该路段纵坡较大、弯道较多,其中SK1861-SK1863为急弯陡坡路段,周边地形基本为山脊沟壑或厂区建筑,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的规定,避险车道须在弯道切线方向设置的原则,上述4处弯道外侧均无法设置避险车道。由于该路段交通量大,2017年年平均交通为25487(辆/日),2018年1-9月平均交通量为20659(辆/日),为确保社会群众出行畅通,我厅计划待兰州北绕城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实施改造施工,即可对G22青兰高速公路大青山段交通量实施分流,主要在大青山路段增设中央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波形防撞护栏,完善彩色防滑标线及车道分界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以提高该路段安全运营水平。二是徐家山进城路段弯道外侧为山体,且上跨天水路黄河大桥,应急缓冲车道受地形限制较大,路面加宽困难。截至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待施工图设计评审后进行改造施工,主要在该路段增设轮廓标、诱导标及反光道钉等交通安全设施,以提高该路段安全运营水平。三是我厅将积极与交警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强制提醒司机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十一、关于“环兰高速公路隧道口处无警示灯、防撞设施、防滑彩色路面、震荡标线;隧道内的路面摩擦系数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建议改进措施。
一是我厅已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1月1日颁布执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作出安排,对全省隧道进出口翼墙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进行完善。 4月30日前,全省已按新规范进行完善。二是针对完成隧道内摩擦系数不足问题,我厅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2017年底隧道路面摩擦系数进行分析。目前,环兰高速公路共有隧道10座(单洞20道),其中抗滑性能不足的共有7座(单洞10座),2018年9月底前完成7座(单洞10座)震荡标线、1座(单洞2座)超薄磨耗层罩面,2018年10月完成2座(单洞4座)超薄磨耗层罩面,该项目完工后将大幅提升隧道路面横向力摩擦系数,确保安全运营。其余4座隧道已上报已列入和平、定远隧道完善工程(二期),预计2019年实施改造工程。
十二、关于“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省交通厅下属各相关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等建立并落实好心悦诚服、紧密和谐的长效联动协调机制”的建议改进措施。
一是2016年,我厅组织公路养护单位与交警、路政、收费等部门,建立了《甘肃省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联勤联动制度》等相关机制,其中明确要求省级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州级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区级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共同商讨高速公路安全运营、事故救援、恶劣天气应对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二是各养护单位均建立了《恶劣天气除雪保畅应急预案》,加强了24小时值班及除雪物资的储备,确保在雨、雪、冰冻等特殊天气做好道路养护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治等各项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了“甘肃省公路水路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以高德地图大数据技术为依托,全省近四百个交通流量观测站数据为补充,形成公路交通事件自动侦测系统,能够迅速向中心反馈全省公路交通实时拥堵信息。该系统还对全省182个应急物质储备库、14个应急中队以及相关设备等应急抢险保障资源进行了统计汇总。并通过GPS定位和数据加载的方式将其与应急抢险处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形成直观化的地图系统操作界面。四是利用全省7000余路高速公路固定视频、2000余路兰州室内公路运行公安视频。结合省公路管理局原本的近500路固定视频、100余路巡路车载移动视频以及300路手持终端,初步实现了全省公路运行实时监测。五是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利用现有视频会议系统、省属各公路管理局值班室简易调度台以及300路手持终端,可以迅速搭建覆盖全省的视频会商平台,面对面进行指挥调度,汇报现场情况。六是为了保证会商系统的可靠性,利用会商系统开展了每周的视频点名工作,在保障设备可用性的同时,向省属各公路管理局随时通报近期全省交通事件、天气情况,并对近期应急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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