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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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名    称: 对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甘交办案〔2018〕85号 发布机构:
添加时间: 2018-09-30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GS0018-GK136-20181211-000118 信息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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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陇南市山区便民桥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桥梁的建养管运协调发展,特别是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后,我省进一步强化了桥梁的监督管理,建立起了责任明确、监管有效的公路桥梁使用安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在危旧桥梁改造方面,根据桥梁定期检测评定结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大改造力度,使我省桥梁安全使用方面得到较大改善。随着我省公路建设事业迅猛发展,作为公路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桥梁建设也得到相应发展,截至2017年底,陇南已运营的公路桥梁达到856座/26649.32延米。

      鉴于陇南地形复杂、山大沟深,新建和改造桥梁需求量非常大,我厅向交通运输部积极争取,在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中对我省秦巴山区给予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经努力,2017年安排陇南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16座(占全省计划下达总数的20%),下达补助资金2058万元(占全省补助资金总数的29.8%)。2018年由于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有限,陇南市危桥改造资金需求量大,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或无法落实,不满足交通运输部车购税项目当年完工的使用原则,加之陇南市交通运输局没有按交通运输部要求提供桥梁检测报告,无法纳入交通部危桥改造库,与陇南市交通运输局对接后,2018年未安排实施计划,敬请谅解。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对陇南市列入路网结构改造危桥项目库中的危桥进行改造,同时积极督促陇南市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在加快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的同时,落实地方政府配套养护资金,加大危旧桥梁改造力度,逐步解决陇南群众过河难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沿线群众的出行条件。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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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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