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政银企座谈会发言材料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
 当前位置:
中国工商银行政银企座谈会发言材料
发布日期:2019-03-22 字号:【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


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我省公路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破解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投融资难题,结合我行公路行业信贷政策,就支持我省公路交通事业发展有关情况作以汇报交流:

      一、我行融资支持公路项目情况

      近年来,工商银行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结合甘肃省交通规划情况,大力支持省内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全力助推我省公路交通事业高速发展。截至今年2月末,我行公路行业贷款余额261.82亿元,占全部公司贷款的19.32%,占比逐年提高,业务覆盖渭武、天平、彭大、敦当等22条高速公路。与此同时,积极探索投资银行、融资租赁等多维度、多路径、多元化的综合融资服务手段,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了项目融资需求,已实现投放债转股30亿元,承销短期融资券20亿元。

      二、公路行业政策变化及我行业务推动情况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建设快速发展,高速公路企业负债率高、偿债缺口大的问题日益显露,国家也针对高速公路庞大存量融资和未来建设融资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高速公路信贷市场发生深刻变化。自1984年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以来,公路建设融资已经从单一依靠财政资金的方式完成了多次进化。2017年以来《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97号)等高速公路企业融资相关政策频出,其中97号文将政府收费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举债方式作了明确划分,明确政府收费公路只能以发行公路债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不得通过银行融资建设政府还贷公路;经营性公路仍可通过银行获得融资,意味着今后公路建设的趋势以PPP模式实施为主。下面重点就我行支持PPP模式公路项目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进行介绍。

      (一)我行对PPP项目支持情况

      我行目前融资支持的公路PPP项目2个,分别为:两徽高速和柳敦高速公路项目,共计审批贷款金额47.8亿元(其中两徽高速15亿元,柳敦高速32.8亿元),目前融资余额13亿元(其中两徽高速5亿元,柳敦高速8亿元),占我行公路板块融资余额的5.38%,尚未提款金额34.8亿元(其中两徽高速10亿元,柳敦高速24.8亿元)。其中柳敦高速公路项目是在近两年国家去杠杆、严控政府债务、规范PPP项目运作以及对金融机构严监管的背景下,我行发放的首笔高速公路PPP项目贷款。该笔贷款的发放,不仅有力支持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部署和交通互联互通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也对提升敦煌市旅游品牌,加速全市社会经济和旅游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我行后续办理高速公路PPP项目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支持公路PPP项目建设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随着财政部97号和国资委192号等文件的陆续出台实施,对PPP模式下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我行在省内高速公路项目的业务推动过程中,也遇到了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发展成效,亟待解决。

      在项目资本金方面,由于我省省网高速公路建设主体下放各市县,在市县财政实力有限、政府举债严格约束的背景下,PPP项目财政资金筹措难,资本金落实不足导致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例如公航旅集团在定西建设的三个PPP项目(通渭至定西、陇西至漳县、定西至临洮),由于定西市财力紧张,政府方对资本金出资困难,项目推进较为缓慢。

      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方面,由于我省公路项目普遍存在自身单位造价高、收益低的问题,导致项目偿债能力较弱,需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以覆盖项目的成本回收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回报,而我省部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层级为地级市及下辖区、县,因我省经济基础薄弱,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补助资金落实困难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根据工总行政策要求,对于补贴层级为地级市及以下政府的,须由省级公路融资主体或具有担保能力的建筑央企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兜底还款承诺,但受限于央企自身财务管理要求,较难落实担保条件。例如我行去年重点推进的张扁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由张掖市本级和民乐县、甘州区按照3:4:3的比例分别承担,其中2017年仅张掖市本级一般财政预算收入26亿元,财政支出165亿元,存在较大缺口,甘州区和民乐县财政实力更弱;同时社会资本方中铁建集团基于自身管理要求,无法提供相应担保,导致项目在工总行评审过程中受阻。

      三、我行建议

      根据目前国家及我行公路PPP项目的现行政策,我行建议:

      1、提高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层级。对于一些投资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可考虑引入实力强的省级主体公司、央企作为社会资本方或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主要成员来实施建设及运营,并且将财政支出责任主体定为省级或省会城市财政,如果财政支出责任主体为地级市及以下政府,建议重点选择上年度地级市本级财政收入达到100亿元(含)以上,财政债务率在150% (不含)以下的地方政府;并由政府出面协调省级公路融资主体或具有担保能力的建筑央企提供担保或兜底还款承诺。此举更有利于项目在银行审批通过。

      2、可否适当调高我省通行费收费标准。首先,适当上调收费标准可提高项目自身收益,增强偿债能力,有利于从银行获得融资;其次,对优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更具吸引力,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落地;第三,我省从2017年10月对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5条高速公路(项目里程共计1204.57公里)收费标准由原0.35元/公里上调至0.55元/公里,但其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仍未调整。与其他省份相比,仍有较大上调的空间,尤其是桥隧比高的项目上调空间相对更大,如沪蓉高速项目和我省的宝天高速项目桥隧比接近,分别为52%和50%,沪蓉高速项目收费标准达0.90元/公里。

      3、尝试通过重组方式化解债务压力。为使我省公路行业得以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针对政府还贷公路负债高、收费低、偿债弱的现状,可否通过政府部分注资,公路经营转性及延长收费期限等组合政策,推动现有公路债务重组,使金融机构有更大腾挪空间,更好的支持我省公路行业发展。目前山西、河北、山东均通过类似方法,对当地的政府还贷公路债务压力进行有效化解,目前云南也正在计划实施。

      以上是我行对支持我省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一些思考和建议,不妥之处敬请指正。同时,也希望进一步密切与交通厅及与会各单位的交流合作,携手并肩,共同为支持我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更多的贡献。谢谢!

                              工行甘肃省分行

                               2019年3月20日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