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名 称: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7-02-15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GS0018-GK294-20170228-000007 | 信息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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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第九条修订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二、将第十条中的“考核合格的,由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订为“考核合格的,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将条文中所有“交通部”统一修订为“交通运输部”,所有“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修订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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