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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名    称: 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甘交办〔2018〕131号 发布机构:
添加时间: 2018-06-15 信息分类: 重点工作分解落实
索  引  号: GS0018-GK131-20180711-000006 信息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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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6月14日


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8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办函〔2018〕68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交通强国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厅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通过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在厅政府网站、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同步公开,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各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厅政策法规处、人事劳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依法公开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应公开答复全文。(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厅综合规划处、公路管理处、技术处等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相关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厅财务资产管理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定点帮扶工作,加大交通运输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运用网站、报纸、“两微一端”等各种方式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了解。(厅综合规划处、公路管理处、交通扶贫办、定点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及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9.聚焦重大部署的政策解读。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脱贫攻坚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生态产业发展、推动“放管服”和厅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企业脱钩后续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专题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1.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及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做好民生热点舆情回应。做好安全生产、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及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根据省厅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相关要求,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5.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完善行政审批项目“一次登陆、一网通办、全流程监督”机制。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打造快捷高效的交通运输网上政务超市。(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办理。对尚未实现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对近期确实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通过厅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等各类平台不定期发布“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情范围。围绕群众和企业关注度高的热点事项,及时以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群众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事项;并借助网络、“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传统媒体,全方位向群众和企业宣传甘肃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功能,增强知晓率,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切实加强网民留言办理。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办理网民留言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反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完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加快厅政府网站和甘肃政务网、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加强与甘肃政务网的前端整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技术处、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服务能力。

21.加强实体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建设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同步受理办事申请,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逐步推行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制定基层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结合实际,及时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3.清理各类证照、证明。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配合做好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的建设和使用工作,确保行业办事服务信息内容线上线下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开,公开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压减审批时间要求,及时公开简化审批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推动行政许可办理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图,公开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6.加强政府网站考评和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及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严格规范网站管理。严格行业内机关单位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厅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及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积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收集的信息安全。(技术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9.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部门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厅办公室、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按职责负责)

(十)认真做好政府公报相关工作。

30.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将已经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供政府公报刊登。(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1.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组织开展对新条例、新办法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2.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3.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全面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4.要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等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对省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和修订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厅办公厅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公开措施推进落实

35.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指定专人具体承办相关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厅办公厅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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