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通知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通知
名    称: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机构: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添加时间: 2008-08-05 信息分类: 业务文件
索  引  号: 信息有效性:
关  键  字: 浏览次数:  次
甘交体法[2008]16号
 
省公路局、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各公路总段(分局):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又一部重要的地方性交通管理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增强公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做好《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增强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条例》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路政和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既明确了管理职责,赋予了管理权力,使高速公路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又为人民群众监督交通管理部门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对于规范高速公路管理,提高高速公路运营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速公路路政、运营、养护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专门培训、业务考核、知识竞赛和案例点评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做到学懂、学通、能用、会用,在《条例》规范下开展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服务的各项活动,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提高交通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厅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做好面向社会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既要运用普法宣传资料、宣传栏、户外广告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的普法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利用网络、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新载体,多侧面、多角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宗旨和基本内容,为贯彻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驾乘人员、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着力推进《条例》的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管理,切实提高高速公路服务质量
一是要规范养护作业。做好高速养护工作是保障高速公路完好,为通行者提供良好通行条件,提高高速公路运行效率的重要环节。《条例》对高速公路实行专业化和预防性、周期性养护,加强养护现场管理、养护巡查、检测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公路养护部门要切实贯彻《条例》要求,并据此制定具体的养护施工办法,规范养护行为,科学确定养护作业时间,严格按有关要求设置养护安全设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
二是要提高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高速公路的服务质量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质量和收费站口交通拥堵的问题全社会都十分关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要针对这两个方面的条款制定出进一步细化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让公众普遍知晓,让群众监督执行。要下大力气抓好《条例》规定的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使高速公路真正成为甘肃交通文明形象的“窗口”。
三是要强化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保障高速公路完好畅通是路政管理的重要职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严肃查处损坏、侵占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危及公路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尤其是要与公安部门加强配合,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治理力度,防止出现高速公路一边建设一边毁坏的现象。
四、努力完善配套制度措施,依法管好高速公路
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依法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切实把《条例》的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对照《条例》查找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凡是不符合《条例》规范的,要及时清理纠正。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切实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努力营造依法、有序的高速公路管理秩序,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