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庄高速公路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设计变更的批复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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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庄高速公路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设计变更的批复
名    称: 关于静庄高速公路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    号: 甘交技术〔2018〕121号 发布机构:
添加时间: 2018-08-03 信息分类: 业务文件
索  引  号: GS0018-GK210-20180803-000785 信息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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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取消静庄高速公路威戎高速公路管理所交警业务技术用房的请示》(甘公航旅规划〔2018〕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路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等有关问题的合作协议的通知》(甘公发〔2014〕44号)文件精神,静庄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在威戎高速公路管理所设置了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1517m2,采用三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供电等设施,占地5亩。

      由于我省高速公路交警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下划由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管理,平凉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对平凉市境内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进行了调整,提出取消静庄高速公路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在平天高速公路庄浪收费站附近增设一处交警业务技术用房。

      2018年6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了平凉境内高速公路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调整论证会,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方案。

      经研究,同意取消静庄高速公路威戎高速公路管理所交警业务技术用房,核减交警业务技术用房预算金额623.971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92.06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359万元,基本预备费18.1739万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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