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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渭武高速公路部分设计变更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甘交技术〔2018〕62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8-05-24 | 信息分类: | 业务文件 |
索 引 号: | GS0018-GK210-20180524-000777 | 信息有效性: |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渭武高速公路WW20合同段白鹤桥隧道渭源端洞口坡面变形处治方案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8〕43号)、《关于渭武高速公路WW13合同段路固隧道左右线出口段衬砌支护参数调整设计变更方案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8〕44号)、《关于渭武高速公路WW19合同段石门坪1#隧道渭源端边坡崩塌处治方案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8〕45号)、《关于渭武高速公路部分设计变更有关情况的报告》(甘公航旅工程〔2018〕59号)、《关于上报渭武高速公路定西段部分设计变更方案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8〕129号)及《关于渭武高速公路WW13合同段路固隧道ZK292+307~ZK292+207、YK292+270~YK292+190段调整支护参数设计变更方案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8〕151号)收悉。经厅2018年第2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1.WW3合同段ZK197+573~+794 段路堑左侧滑坡治理及避险车道设计变更方案
渭武高速公路ZK197+573~+794 (长221米)段左侧路堑最大挖方高度28.0m,施工图按照一般挖方边坡进行设计,采用孔窗式护面墙防护,路基成型后,施工单位在该段路基上设置了预制梁场。2017年4月,该段边坡山体、边坡坡面及预制梁场地面出现纵向裂缝,5月31日至6月9日连续降雨后,山体出现明显滑移,裂缝进一步发展,最大缝宽达20cm,一级平台排水沟下错15cm,孔窗式护面墙竖向裂缝贯通,预制梁场地面出现鼓胀。该滑坡位于老滑坡前缘,宽230m,纵长120m,厚15~25m,属于中型破碎岩石滑坡;滑体主要为强风化页岩、碎石土及少量粉质粘土,滑面主要为泥炭质软弱夹层及少量粉质粘土。受漳河冲蚀下切影响,该滑坡早期曾发生多次滑动,挖方路基施工完成后,老滑坡前缘局部复活,导致挖方边坡失稳、滑塌。建设单位提出削坡卸载+植物防护和抗滑桩+孔窗式护面墙综合处治方案,你公司审查后推荐采用抗滑桩+孔窗式护面墙综合处治方案。
渭武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中在ZK197+775设置了一处避险车道,避险车道全长500米,制动坡床长117米,纵坡20%,并在避险车道上设置了一座8-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大桥。建设单位认为在避险车道上设置桥梁存在安全隐患,且将桥梁调整为路基后,对滑坡有一定的反压作用,有利于滑坡的稳定,提出调整避险车道纵断面设计,将8-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大桥调整为路基方案和另行选址方案进行比选。你公司审查后推荐采用原址修建方案。
建设单位以甘长达发〔2018〕95号文件对该项设计变更责任进行了认定。建设单位认为,由于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导致施工期间发生边坡变形、滑塌,按照《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处罚20万元。你公司同意建设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2018年5月4日厅专家现场联合审查会议建议滑坡采用抗滑桩+孔窗式护面墙+局部反压综合处治方案;建议避险车道采用原址修建方案,原则同意对避险车道纵断面进行优化,将8-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大桥调整为路基。
经会议研究,同意渭武高速公路WW3合同段ZK197+573~+794 段左侧滑坡采用抗滑桩+孔窗式护面墙+局部反压综合处治方案; 原则同意避险车道采用原址修建方案,对避险车道纵断面进行优化,将8-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大桥调整为路基。变更增加费用应控制在709万元以内。
2.WW19合同段石门坪1#隧道渭源端边坡崩塌处治设计变更方案
渭武高速公路石门坪1#隧道渭源端YK359+207~+228(长21米)、ZK359+260~+278(长18米)段边坡最大挖方高度18.4m,施工图按照一般挖方边坡进行设计,采用孔窗式护面墙防护,并对隧道顶部水渠进行了改移。2017年11月29日,该段边坡出现裂缝,洞顶截水沟断裂,局部边坡坍塌,坡面岩体大面积崩落。导致已施做完成的隧道套拱损毁,洞内15米长度范围内的初期支护坍塌,掌子面被掩埋。该段边坡地面坡度40~50°,为岩土混合边坡,上覆2~5m厚的角砾、碎石土,下伏板岩夹砂岩、千枚岩及灰岩,层状结构,节理裂隙发育,岩层产状227~251°,倾角60~77°,岩层倾向与边坡方向相反。建设单位提出挡土墙+坡脚反压回填+坡面锚索(锚杆)框格梁防护的综合处治方案,你公司审查后同意采用该综合处治方案。
建设单位以甘长达发〔2018〕68号文件对该项设计变更责任进行了认定。认为该项设计变更是在连续强降雨影响下洞口上方覆盖层局部变形造成,各参建单位没有直接责任,决定不追究各参建单位的责任。你公司以《关于渭武高速公路部分设计变更有关情况的报告》(甘公航旅工程〔2018〕59号)同意建设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2018年3月7日厅专家联合现场审查会议建议勘察设计单位进一步对该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并结合专家意见,优化处治方案。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联合现场审查意见,提出桩板墙+坡面锚索(锚杆)框格梁防护的综合处治方案,并根据咨询审查单位意见,对处治方案进行了完善。2018年4月27日厅专家方案审查会议原则同意采用桩板墙+坡面锚索(锚杆)框格梁防护的综合处治方案。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项设计变更责任认定不严肃,对隧道洞口滑塌产生的原因和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不准确,不同意建设单位的责任认定结果。要求你公司组织建设单位重新对该项设计变更责任进行认定,并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处置该处滑塌产生的变更增加费用提出意见报厅审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渭武高速公路WW19合同段石门坪1#隧道渭源端边坡崩塌采用桩板墙+坡面锚索(锚杆)框格梁防护综合处治方案。
3.WW20合同段白鹤桥隧道渭源端坡面变形处治设计变更方案
渭武高速公路白鹤桥隧道渭源端YK378+642~+682(长40米)、ZK378+743~+758(15米)段边坡最大挖方高度16.2m,施工图设计采用桩板墙进行支挡。2017年9月15日,边坡局部发生溜塌,9月29日至10月2日连降大雨后,坡面产生环向裂缝,缝宽0~20cm,最大下错高度2m,坡脚剪出口明显,剪出长度约5cm;右洞YK378+721~+750段部分段落拱顶出现下沉,累计下沉量28~34cm,YK378+742~+753段初期衬砌出现裂缝、错台,最大裂缝宽7mm,最大错台高3mm,局部段落初期衬砌倾入二衬界限。该边坡变形体主要为坡积砾质黄土状粉土,含20~40%角砾,稍湿,中密,土质不均匀。雨水下渗后土体强度降低,加之施工开挖形成临空面,土体失去支撑,引起边坡变形失稳。建设单位提出桩板墙+反压、明洞+反压及抗滑桩+反压三个治理方案进行比选,你公司审查后推荐采用抗滑桩+反压综合治理方案。
建设单位以甘长达发〔2018〕68号文件对该项设计变更责任进行了认定。认为洞门山体滑塌的主要原因是洞顶坡积角砾土松散,厚度较厚,受连续降雨影响发生滑塌;次要原因是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隧道偏压和边坡综合防护措施考虑不足,设计深度不足,技术交底不明确,根据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对勘察设计单位处以10万元的罚款。你公司以《关于渭武高速公路部分设计变更有关情况的报告》(甘公航旅工程〔2018〕59号)文件同意建设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2018年3月7日厅专家现场联合审查会议同意采用抗滑桩+反压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对治理方案进行优化。建设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和咨询审查单位意见,对处治方案进行了完善。
2018年4月27日厅专家方案审查会议原则同意采用优化后的抗滑桩+反压综合处治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渭武高速公路WW20合同段白鹤桥隧道渭源端YK378+642~+682(长40米)、ZK378+743~+758(长15米)坡面变形采用优化后的抗滑桩+反压综合处治方案。变更增加费用应控制在893万元以内。
4.WW13合同段路固隧道支护参数调整设计变更方案
渭武高速公路路固隧道YK292+270~+705(长435米)、ZK292+307~+715(长408米)段施工图设计为Ⅳ级围岩,围岩主要为中风化灰质砂岩,层状结构,少量为砂岩及砂质灰岩,采用SⅣa支护形式。隧道掘进过程中揭露的岩层节理裂隙较发育,局部泥质填充,岩体破碎、松散,强度低,自稳能力差;部分段落存在滴水或线状流水,开挖后掌子面发生掉块、坍塌现象;局部段落拱顶下沉降累计达16cm,周边收敛变形累计达33cm。根据地质超前预报、掌子面围岩掉块、坍塌情况及初期支护变形收敛监控量测资料,建设单位现场动态调整了相关支护参数,主要变更内容为:将超前小导管由2m一循环调整为1.5m一循环;钢支撑间距由1m调整为0.75m,I16型工字钢调整为I18型,变形较大段落调整为I20型,并将初支封闭成环;φ22锁脚锚杆调整为φ42锁脚锚管;初喷混凝土厚度由22cm调整为24cm,变形较大段落调整为26cm;二衬素混凝土调整为钢筋混凝土,厚度由40cm调整为45cm。你公司审查后同意动态调整支护参数方案。
建设单位以甘长达发〔2018〕68号文件对该项设计变更责任进行了认定。经建设单位核查,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了地质物探、钻探等勘察工作,满足勘察规范的要求;监理单位能够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监理记录齐全;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控制工序,原始记录资料齐全,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建设单位认为,该项设计变更是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对隧道支护参数的动态调整,各参建单位均无责任,决定不追究各参建单位的责任。你公司以《关于渭武高速公路部分设计变更有关情况的报告》(甘公航旅工程〔2018〕59号)文件同意建设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2018年3月7日厅专家联合现场审查会议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隧道支护参数调整设计变更方案。
在该项变更方案报批阶段,路固隧道连续段落围岩仍未好转,你公司以甘公航旅工程〔2018〕151号文件申请在原报段落的基础上增加YK292+190~+270(长80米)、ZK292+207~+307(长100米)段支护参数调整的内容,方案与原报段落基本相同。
经会议研究,同意路固隧道YK292+190~+705(长515米)/ZK292+207~+715(长508米) 段围岩支护参数调整设计变更方案。该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由你公司进行审批后报厅备案。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隧道围岩支护参数调整方案的论证工作,严格控制变更段落,合理确定变更单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隧道围岩变形监控量测数据、岩性试验分析报告、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及现场验收环节影像等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作为设计变更的依据资料备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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