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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十天高速公路部分设计变更增加费用的批复 | ||
文 号: | 甘交技术〔2018〕5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8-01-12 | 信息分类: | 业务文件 |
索 引 号: | GS0018-GK210-20180112-000741 | 信息有效性: |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十天高速公路第五期和第八期500万元以上较大设计变更增加费用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7〕25号)及《关于十天高速公路第九期部分设计变更费用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7〕155号)收悉。经厅2017年第三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1.ST06合同段K574+780~K575+371段路基沉降处治设计变更
十天高速公路K574+780~K575+371段路基填方高度3.36~7.26m,施工图设计采取清表后换填0.9m砂砾土的工程方案对地基进行处治,2014年6月27日完成路基填筑。2014年8月18日发现已完成的路面基层多处出现横向裂缝,最大裂缝宽度1.5cm,最大沉降量为6.8cm;右侧挡土墙局部产生横向偏移,最大偏移6cm;该段内通道桩基础未发现沉降变形,因此判断该段路基整体发生沉降。经补充勘探,地基上部为冲洪积粉质粘土、砂土,可塑,厚度0.8m~4.9m;中间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呈透镜状分布,软塑,厚度9.6m~15.4m;下伏第三系泥质砂岩、砂砾岩夹泥岩,路基基底压缩变形较大是造成路基整体沉降的主要原因。结合专家意见和现场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提出路基部分采用水泥粉喷桩和高压旋喷桩进行处治;挡土墙内外侧及桥头路基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处治。根据省厅专家审查会议及厅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省厅以甘交技术〔2015〕16号文件批复同意优化后的高压旋喷桩方案。
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增加费用为1020.4289万元,你公司审查后上报变更增加费用为915.2702万元,核减105.1587万元。
厅技术处委托省定额站(现省质监局)对该项设计变更费用进行了审核。省定额站(现省质监局)审核时发现,设计变更施工图文件中高压旋喷桩采用42.5级水泥,设计单位分析单价时按照32.5级水泥计算其费用,与设计文件不符。你公司2017年11月30日以《关于十天高速公路ST06标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预算单价情况的报告》(工程部发〔2017〕20号)申请按照设计变更施工图文件调整高压旋喷桩水泥标号及单价(高压旋喷桩预算下浮后单价为211.85元/米),增加费用为270.4679万元。省定额站(现省质监局)按照设计变更文件提供的水泥标号及用量并考虑下浮系数后计算,高压旋喷桩分析单价为196.28元/米。
厅技术处建议同意对高压旋喷桩水泥标号及单价进行调整,建议高压旋喷桩单价采用省定额站(现省质监局)审核单价(196.28元/米)。该项设计变更审核增加费用为1130.7228万元,核增215.4526万元。
经会议研究审定:十天高速公路ST06合同段K574+780~K575+371段路基沉降处治设计变更增加费用1130.7228万元。
2.ST06合同段红川服务区设计变更
十天高速公路红川服务区B区匝道右侧山坡受2014年6月~7月区域持续降雨的影响,2014年7月8日已开挖成型的右侧边坡发生了大面积滑塌,后援开裂,错台明显,前缘剪出12m左右。结合地质情况、边坡稳定性计算结果及专家咨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提出锚索(锚杆)框格梁+内护墙+卸载的处治方案,并需征用服务区对面低洼处土地做弃土场。根据省厅专家审查会议及厅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省厅以甘交技术〔2015〕22号文件批复同意锚索(锚杆)框格梁+内护墙+卸载的综合处治方案,将滑坡处治范围和弃方用地平整后纳入服务区综合利用,并适当调整服务区用地范围。
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增加费用为3142.7088万元,你公司审查后上报变更增加费用为3142.7088万元。
厅技术处委托省定额站(现省质监局)审核该变更增加费用为3131.5239万元,核减11.1849万元。
经会议研究审定:十天高速公路ST06合同段红川服务区设计变更增加费用3131.5239万元。
3.ST16合同段K644+500~K644+730段滑坡处治设计变更
十天高速公路K644+500~K644+730段路基位于斜坡地带, 2015年1月3日,该路段左侧边坡发生滑塌,后援出现错台及张拉裂缝,前缘剪出口明显,已施工完成的堑顶截水沟出现开裂错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专家咨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提出K644+480~+570段挖方二级平台处设置抗滑桩、K644+550~+730段挖方坡脚处设置抗滑挡土墙的综合治理方案。根据省厅专家审查会议及厅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省厅以甘交技术〔2015〕23号文件批复同意抗滑桩+抗滑挡土墙的综合处治方案。
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增加费用为711.7789万元,你公司审查后上报变更增加费用为700.5426万元,核减11.2363万元。
厅技术处委托省定额站(现省质监局)审核该变更增加费用为700.5426万元。
经会议研究审定:十天高速公路ST16合同段K644+500~K644+730段滑坡处治设计变更增加费用700.5426万元。
4.ST20合同段K686+580~K687+720段临时征地变永久征地设计变更
十天高速公路K686+580~K687+720段施工时施工单位临时征用了右侧部分土地作为预制梁场和料场,受2014年6月~7月降雨影响,左侧部分土地被洪水淹没,无法耕种。根据礼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征地遗留问题完善礼县服务区建设的函》(礼政函〔2013〕40号)的要求,考虑到当地群众的要求和高速公路防洪需要,建设单位建议将临时用地和沿河部分土地纳入高速公路永久征地范围。根据省厅专家审查会议及厅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省厅以甘交技术〔2015〕21号文件批复同意征用部分临时用地和沿河土地,平整后纳入服务区综合利用,并适当调整服务区用地范围。
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增加费用为711.6339万元,你公司审查后上报变更增加费用为711.6339万元。
厅技术处委托省定额站(现省质监局)审核该变更增加费用为711.6339万元。
经会议研究审定:十天高速公路ST20合同段K686+580~K687+720段临时征地变永久征地设计变更增加费用711.6339万元。
5.店村连接线设计变更
十天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泥阳连接线起点顺接十天高速公路店村互通立交匝道A,终点位于徽县泥阳镇北侧1Km处,与江武公路(S205线)相接,路线长 8.14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m,设计速度60km/h。项目建设期间,陇南市人民政府以陇政函〔2013〕28号文件申请对店村互通立交连接线(泥阳连接线)路线方案进行调整,与选定的成州机场及江武公路连接。省厅以甘交规划函〔2014〕66号文件原则同意变更调整方案;以甘交技术〔2016〕55号文件批复同意店村互通立交连接线设计变更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尽快组织招标工作,于2017年5月31日前交工。建设单位按照批复要求,重新组织了变更后的店村互通立交连接线施工招标工作。
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店村连接线变更增加费用为8388.3924万元,你公司审核后上报变更增加费用为8358.3661万元,核减30.0263万元。
由于原ST07合同段泥阳连接线未实施,建设单位也同时申请核减已招标的原设计泥阳链接线费用为2306.7163万元,你公司审核后上报变更减少费用为2306.7163万元。
厅技术处委托省质监局对该项设计变更费用进行了审核。审核店村连接线变更增加费用为8324.8768万元(其中,STLJCJX合同段为7889.3268万元;STLM01合同段为225.4193万元;STAQ02合同段为113.0138万元;STLH02合同段为97.1169万元),核减33.4893万元;核减原ST07合同段泥阳连接线费用2306.7163万元。
经会议研究审定:十天高速公路店村连接线设计变更增加费用8324.8768万元(其中,STLJCJX合同段7889.3268万元,STLM01合同段225.4193万元,STAQ02合同段113.0138万元,STLH02合同段97.1169万元);同时,核减原ST07合同段泥阳连接线费用2306.7163万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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