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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武罐高速公路WG20合同段SK116+852小桥及SK117+325涵洞水毁设计变更增加费用的批复 | ||
文 号: | 甘交技术〔2018〕3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8-01-11 | 信息分类: | 业务文件 |
索 引 号: | GS0018-GK210-20180111-000739 | 信息有效性: |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武罐高速公路WG20合同段SK116+852小桥及SK117+325涵洞水毁增加费用的请示》(甘公航旅工程〔2017〕165号)收悉。经厅2017年第三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2013年8月7日至8日,陇南境内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致使施工期间的武罐高速公路WG20合同段SK116+852小桥上游导流设施和0号桥台基础冲毁、台后路基掏空,上游S206 线K102+604小桥桥台基础也被冲毁;SK117+325处主线涵洞及上游S206涵洞被泥石流填埋,并冲毁了部分路基和路面工程。水毁发生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了水毁修复设计。省厅2013年11月1日专家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提出的水毁修复方案。省厅《关于武罐高速公路第二十合同段两处水毁处治费用的意见》(甘交公路〔2016〕136号)文件要求施工通道S206线K102+604小桥桥台水毁修复工程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由于主线YK116+852及YK117+325处水毁发生时,部分排水、防护设施正在进行施工,抗灾能力尚未达到设计要求,且遭遇当时该地区极端降雨气候,主线YK116+852、YK117+325处水毁修复费用纳入武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成本,由建设单位按照变更程序报厅审批。
建设单位甘肃长达路业有限公司考虑到重新组织施工单位二次进场投入较大,申请主线水毁增加费用按照水毁修复施工图预算644.9019万元支付,你公司审核后上报主线水毁施工图预算增加费用为644.9019万元。
厅技术处委托省质监局对该项设计变更费用进行了审核。省质监局分别以施工图预算单价和原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对该项变更费用进行了审核。按施工图预算下浮单价审核变更增加费用为503.7083万元,核减141.1936万元;按原合同清单单价审核变更增加费用为429.4464万元,核减215.4555万元。
经会议研究,认为按施工图预算下浮单价审核变更费用理由不充分,审定武罐高速公路WG20合同段主线YK116+852及YK117+325处水毁修复工程设计变更按原合同清单单价计算增加费用429.4464万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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