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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名    称: 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甘交政法〔2017〕63号 发布机构:
添加时间: 2017-09-29 信息分类: 业务文件
索  引  号: GS0018-GK210-20171117-000757 信息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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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省水运局、省高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的通知》(交法函〔2017〕6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交办法明电〔2017〕46号)的部署安排,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于9—10月组织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和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为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摸排和清理纠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在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运政、海事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管理等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设定和实施的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和行为。包括:

      (一)是否存在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自行设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无法定授权、委托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定种类和幅度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相当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规定,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情形。

      (六)是否存在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实施检查的情形。

      (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随意拦截行驶中的车辆或截停在航船舶登临检查的情形。

      (八)其他违法设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二、自查自纠

      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省水运局、省高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和厅机关相关处室要按照部确定的排查整治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和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一)座谈调研

      1.组织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管理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座谈调研,听取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组织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负责同志、基层执法人员代表座谈调研,听取当前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整改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3.组织企业、群众座谈调研,听取对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建议。

      (二)查阅案卷台账

      1.抽查行政处罚案卷,全面查找和分析行政处罚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抽查勤务日志,全面查找和分析行政检查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查阅台账资料,全面查找和分析建立健全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长效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查看现场

      抽查超限治理站、运输站场、执法站点等执法现场,实地查看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现场,查看非现场执法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等。

      (四)问卷调查

      在座谈调研和查看现场过程中,向执法人员、企业、群众分别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和分析突出问题。

      (五)总结报告

      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省水运局、省高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和厅机关相关处室要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排查整治报告,并填写《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20日前报厅(联系人:厅政策法规处陈新、李婧,联系电话:0931-8486451)。

排查整治报告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二是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三是正反两方面各1个典型案例的剖析;四是下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的安排;五是对推进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相关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减少行政处罚种类、降低罚款额度、缩小罚款幅度、整合精简行政检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重点督查

      厅将于10月组织督查组,赴各市、州和厅属系统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将综合采取召开座谈调研会、查阅案卷台账、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督查重点和督查方式,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调研座谈提纲、设计调查问卷表、细化案卷台账查阅内容和标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把握工作薄弱环节,逐项对照梳理,有针对性地纠正和解决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举一反三,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完善规范清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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