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名    称: 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    号: 甘交政法〔2017〕51号 发布机构:
添加时间: 2017-08-23 信息分类: 业务文件
索  引  号: GS0018-GK210-20171117-000753 信息有效性:
关  键  字: 浏览次数:  次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执法局、高速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及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联合治超成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 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工作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甘交政发〔2017〕1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报送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是落实国务院联合治超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现阶段加强治超工作的有效途径,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联合治超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对全国各省份2017年第一季度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情况进行了通报,我省失信名单报送整体情况不容乐观,部分单位存在报送数据不完善、信息数据不准确、报送时间过长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我省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进度和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亟需改进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严格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一)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三)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

      (五)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七)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

      (九)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十)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上述各项中的“超过”“以上”包含本数。“1年”从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算起,可跨自然年度。

      三、认真履职,切实加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统计汇总

      (一)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治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界定严重失信情形,将失信行为涉及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货运车辆、失信行为种类、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及时汇总,并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汇总上一季度相关信息后报送至省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在信息汇总和审核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要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收集和报送效率。

      (三)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开展,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相关责任主体范围和工作机制,保障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并取得扎实成效。

      请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本地治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于8月25日前统一汇总上报省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 系  人:安天永

      联系电话:0931-8485763

      传      真:0931—8485189

      邮箱地址: gsjttzcb@163.com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7年8月23日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