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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 ||
文 号: | 甘交办〔2017〕136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7-07-30 | 信息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 |
索 引 号: | GS0018-GK137-20170901-000008 | 信息有效性: |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7年7月26日
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1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办办〔2016〕189号)、《交通运输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意见》(交办办函〔2017〕575号)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省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甘交办〔2016〕54号),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交通运输稳中求进、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惠及民生、防范风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中求进
1.加强预期引导。围绕2017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年度投资任务等,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在线解读、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亮点,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厅办公室牵头落实,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通过新闻发布会、厅政府网站、厅政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季度分析报告,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交通运输经济形势。(厅综合规划处牵头落实)
2.推进降本增效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无车承运人试点、甩挂运输等物流业降本增效政策措施及推进落实情况。(厅运输处牵头落实)
继续做好交通运输有关降费政策措施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厅财务资产管理处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推进交通运输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厅综合规划处、公路管理处、运输处、技术处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公开PPP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收费公路PPP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厅综合规划处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深化改革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继续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完善动态公开机制和公众参与方式,让公众及时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厅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进一步加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集中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厅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厅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出发,认真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降低物流成本、强化交通运输服务等改革措施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厅综合规划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公路管理处、运输处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7.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厅财务资产管理处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优化结构
8.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持续转换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7〕65号),围绕推进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交通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厅技术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劳资处、公路管理处、运输处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在研究推进交通运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措施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9.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积极配合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等交通运输领域化解过剩产能措施的信息公开工作。(厅公路管理处牵头负责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及民生
10.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交通运输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厅综合规划处、厅帮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通过新闻发布会、厅政府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农村公路建设、贫困地区建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客车等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目标和计划,按阶段公布推进和开展情况,年底公开落实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的落实。(厅办公室牵头,厅综合规划处、公路管理处、运输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1.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围绕绿色公路示范工程等交通运输节能降碳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厅技术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范风险
1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及时发布公路交通气象预报、重大公路气象预警、公路水毁通阻信息及安全提示,为企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科学高效的信息保障。(厅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公路管理处、运输处、技术处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积极配合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厅安全监督处牵头落实)
加强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情况通报等公开发布工作。(厅公路管理处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3.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甘交办〔2016〕54号)任务安排,在办文办会程序中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动态更新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推动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的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厅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
14.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厅领导、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责任。由省政府发布的涉及交通运输的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厅主要领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充分利用厅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栏目“一把手解读政策”子栏目,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丰富解读形式,推进政策参与制定者和专家解读,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对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省政府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信息,及时充分转载。厅属单位网站要及时转载省厅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信息(厅办公室牵头,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15.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厅系统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完善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结合贯彻《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标注、分类发布、规范清理情况公布工作,并增强规范性文件与解读、相关报道的关联度。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运用政务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厅办公室、技术处、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根据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厅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与网信、编制、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确保网络公开平台运行安全。(厅技术处牵头落实)
16.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厅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切实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应诉专业化水平。(厅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落实。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承办相关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厅人事劳资处要按照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主办事项明确承办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厅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四)加强绩效考核。厅考核办年内要建立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2018年初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同时,组织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及整改情况于次年2月底前在厅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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