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李海默: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昨天民政厅以通稿形式通报了向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政策情况。今天我们安排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通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新闻单位、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和省市新闻媒体近50家的记者。
首先,请王厅长介绍情况。
2010年11月30日9:59:44
王繁己: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文),省政府也下发了《关于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甘政发电[2010]54号文),相继出台了多项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生活的措施,涉及到交通运输部门的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大力支持鲜活农产品快捷、顺畅、低成本流通。经省政府同意,我将研究制定的有关落实政策及保障措施向各位作一通报。
2010年11月30日10:01:22
王繁己:一、新增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进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根据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为了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增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我厅根据省政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专题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精神,保证新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享受“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政策。
2010年11月30日10:02:09
王繁己:二、将全省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的路段从原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公路扩大到全省所有收费公路。
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均为“绿色通道”路段,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原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路段,拉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不变,非“五纵二横”的收费公路,从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也执行“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庆阳、武威、天水政府属地管理的收费公路,同步执行此次国家“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2010年11月30日10:03:26
王繁己:三、对化肥运输实行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的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省政府甘政发电[2010]54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对行驶在我省收费公路上的整车合法装载化肥的车辆,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2010年11月30日10:03:44
王繁己:四、对“少量混装”和“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政策界限进一步明确。
“少量混装”,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不超过20%(含20%)的车辆,可以视同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非农产品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合理计量误差范围”,是指超载幅度不超过5%(含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超过上述超载幅度标准的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2010年11月30日10:05:43
王繁己:为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完善“绿色通道”、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政策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落到实处,我厅主要采取了五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政策传达,保证政令畅通。要求全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管理机构确保从2010年12月1日起贯彻执行国务院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安全畅通。要求各收费处、所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全面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障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在我省顺利贯彻执行。二是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别。在2010年12月1日前,按照交通运输部“绿色通道”标识设置有关要求,在新开通“绿色通道”的收费公路专用入口处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道口。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三是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对新增“绿色通道”路段收费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和判别能力,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及通过收费站的时间。五是对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及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2010年11月30日10:07:33
王繁己: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由于我省地处“座中连六”的特殊位置,据不完全统计,我省高等级公路上行驶的车辆63%的为外省过境车辆,37%的为省内车辆。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的执行,不仅对我省降低农副产品运输成本、提高抗灾救灾效率以及扶持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也在推动西部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自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以来,全省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累计减免通行费9.7亿元。对大型客运车辆、邮政车辆、救灾车辆、化肥、电煤运输车辆等各类车辆政策性减免通行费共计3.1亿元。预计落实此次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后,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从原国家规定“五纵二横”20条1748公里增加到全部收费公路共47条5222公里,全省收费公路将年新增“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额约1.8亿元。
总之,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为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保障煤电油气运输等作出积极的贡献!谢谢大家!
2010年11月30日10:10:43
主持人 李海默: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媒体名称。
2010年11月30日10:10:46
每日甘肃网:此次施行的“绿色通道”政策对群众生活带来什么好处?对抑制物价上涨有什么最直接的作用?
2010年11月30日10:11:36
王繁己:交通运输成本是流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绿色通道”政策,可以降低流通成本,降低多少要考虑产地、市场等综合因素,流通成本降低后,可直接影响到蔬菜等农产品的价格,这些鲜活农产品价格降低将直接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2010年11月30日10:14:14
大公报:此次“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后,免收通行费的范围、数额将进一步扩大,免收的这部分对交通部门或政府影响有多大?主要在哪些方面?
2010年11月30日10:14:41
王繁己:此次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后,仅高速公路部分预计年累计减免“绿色通道”通行费高达4.5亿元。免收的范围、数额扩大后,对交通部门或政府主要有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我省收费公路全部属于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除必要运营费用外,其余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我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年度车辆通行费征收数额较低,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数额的加大将进一步增加我省公路建设资金的融资压力。 另外一方面,“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后,遍及全省各地市的收费站对拉运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的保畅工作压力将增大,同时由于收费站缺乏有效查验手段,并受到车辆保畅、保通等工作要求限制,对于假冒“绿色通道”车辆查验工作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2010年11月30日10:17:13
甘肃电视台都市频道:此次“绿色通道”政策将长期执行下去吗?此次制定政策时有没有明确政策执行的期限?
2010年11月30日10:17:42
王繁己:此次“绿色通道”政策是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省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甘政发电[2010]54号文)以及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所出台的具体工作措施,在国务院和省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调整意见之前此次“绿色通道”政策将继续执行。此次没有明确执行的具体期限,我厅将根据国家和省上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
2010年11月30日10:18:33
中国农村杂志社:此次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后,各收费站落实情况如何,有没有配套的跟踪监督措施?
2010年11月30日10:19:19
王繁己:一是对各级收费公路管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安全畅通。二是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道口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三是从省交通运输厅到各级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都将此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详细的监督考核办法,明确了具体的督查、监督人员。
2010年11月30日10:21:01
主持人 李海默: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0年11月30日10: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