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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运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水路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8 字号:【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

 

甘水运2019〕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各地方海事机构:

2019年水路交通春运工作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今年水路交通春运各项工作,确保广大旅客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局)《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8〕192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经预测,今年我省水路旅客发送量与全国基本持平,预计今年水路旅客发送量8.5万人,较去年同期下降2.6%,且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各级水运(海事)管理机构和水运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为加强2019年全省水路交通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春运领导小组:

 长:张树泉      省水运局局长

副组长:曹东升      省水运局副局长

                   刘兴昌      省水运局副局长

 员:王大川      省水运局运输管理处处长

            金治光      省水运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董希奇      省水运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孔永明      省水运局规划建设处处长

                   张正红      省水运局船舶检验处处长

苗骞予      省水运管理局法规处处长

陈长春      省水运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孙明敏      省水运局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刘兴昌任办公室主任,王大川、董希奇和孙明敏任办公室副主任。春运办设在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春运期间日常工作;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春运安全监管工作;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运输管理处联系电话:0931-2376328,联系人:王鹏程(15719346806);安全监督处联系电话:0931-2376337,联系人:孙明敏(13919815741);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2376310,联系人:戴龙飞(18919030558)。

各级水运(海事)管理机构也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完善并落实运输组织、信息报送、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完善的春运工作机制,全力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水路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统筹协调,科学安排运力衔接

2019年春运期间,针对可能出现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各水运(海事)提早做好水路运输市场分析,合理安排运力,满足春运期间水路运输旅客需求。一是加强水路运输组织,增加运力投入和供给,及时调整航运班次密度和增加客运船舶,千方百计确保旅客及时出行。二是结合冬季行船特点,全力做好航道、码头设施以及安全助航标志的检查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航道畅通。三是做好应急运输。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地方海事机构要完善春运水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船舶、搜寻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四是重点加强农村庙会、赶集等大型集会的运力保障,在客流量较大的重点码头和渡口储备应急运力,做到能及时反应、随时疏运,防止出现因船舶运力不足而造成旅客压港、船舶超载和非客船载客等现象。五是加强与当地道路运输、交管、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建立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密切观察冰雪情变化,及时发布航行通告,必要时发布禁航通告,保障水路交通春运安全畅通。

三、从严从细,切实做好水路交通春运安全工作

水路交通春运安全工作是交通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水路交通春运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具体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从严排查隐患整治。各单位春运前和春运期间要全面组织开展水路交通春运安全检查,做到检查到位、消除安全缺陷到位。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运输企业、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隐患和缺陷开展检查,督促企业确保码头、船舶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对投入春运船舶及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从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和设施配备以及水运经营者经营资质安全条件等方面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旅客运输船舶救生消防设备配备、系泊锚固设施、岸电管理以及船员配备和船员的安全法制、操船技能教育培训等工作,把好参加春运船舶、船员的准运资格关口,对投入春运的船舶、码头等人员重点场所的消防、救生、安检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隐患死角,严防旅客运输船舶、船员“带病”参运,严禁非法船舶投入春运。今年水路交通春运继续执行春运“准运证”制度,各单位应检查合格的旅客运输船舶发放《水路交通春运准运证》,于115日前,由各有关市州交通运输局或各有关市州水路交通管理机构,汇总上报各辖区《2018年水路交通春运准运证发放登记汇总表》至省局春运办公室对检查不合格的旅客运输船舶不得发放水路交通春运准运证,不得“带病”参加春运。二是加强现场监管。春运期间,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市州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要始终保持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高压态势,着力加强“四客一危”船舶、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四重”的督促检查力度,认真执行船舶开航前安全检查和船舶签证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确保水路交通春运安全。三是加强港口客运站(码头)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码头)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重点做好港口客运站(码头)查堵“三品”进港上船。要从源头上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船舶、重点场所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是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乡镇渡口和渡运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渡运安全秩序,保证农村群众过上安全渡,乘上放心船。五是督促水路运输客运企业和个体船户,认真落实企业和船舶经营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行船各项规定,及时纠正船舶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保证水路运输客运企业和个体船户合法经营,守法安全航行。

四、以人为本,着力提升水路交通春运服务质量

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举措,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做好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一是督促水路运输客运企业和个体船户认真执行水路运输过程中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要求,保持港站和营运船舶容貌整洁,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维护好客运站、码头公共秩序。二是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12328电话等多种形式,为公众提供方便、全面、有效、体贴的出行信息服务。三是“便捷、优质、规范、热情”上下功夫,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为营运船舶和旅客提供安全、周到、人性化的服务,努力提高春运服务品质。四是关爱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倡导文明,大力加强信用建设

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鼓励广大旅客通过“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质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以“车、船、机、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调动青年职工、共青团员、在校学生力量,带头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新风尚。

六、用心用情,营造温暖和谐氛围

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春运的巨大变化、一线职工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安全诚信文明出行等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依托出行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开展春运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旅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春运工作。

七、靠实责任,严格落实春运值班制度

各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省水运管理局春运办公室报送各项统计信息。

1、春运期间,各市(州)春运工作机构要于每日上午8时30分前将前一天的《2018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报省局春运办公室(349978954@qq.com),纸质版传真报0931-2376336,每日信息快报以短信形式报15719346806。

2、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规定及时报送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信息。

3、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水路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措施及建议等作书面总结,连同水路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汇总数),于3月5日前报省局春运办公室。

二是要加强水路交通春运法律法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水路春运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水路交通的政策法规和春运工作新举措,弘扬法制精神,激发工作正能量,为水路交通春运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原则上,春运重点时段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省水运局春运办公室宣传专用邮箱报送稿件数量不少于1篇/日,其他时段,各地根据春运工作情况适时报送。

三是各单位要于1月15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值班安排、值班电话和信息宣传人员及手机号码报送省水运管理局春运办公室。

联系人:王鹏程

电话:0931-2376328

传真:0931-2376328

手机:15719346806

电子信箱:349978954 @ qq.com。

 

 

甘肃省水运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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