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海事发〔2018〕133号
各海事管理机构:
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水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安全职责,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中秋”、“国庆”节前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甘海事发[2018]116号)部署,9月12日至21日,省局检查组对全省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和对重点渡口、码头、船舶抽查等形式,对天水、陇南、兰州、白银、临夏州“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制定、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和自查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着重检查了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和开航前自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船舶救生、消防设备是否足额配备并规范摆放,系泊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防污染设施是否齐全等。经检查,各海事管理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注重安全责任落实,认真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扎实进行了汛期安排部署,及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及机制,整体开展工作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西和县成同游乐服务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相应管理制度。
二是西和县成同游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生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过期未签订、船舶证书过期未检验等内业资料不完善。
三是兰州市、临夏州、白银市部分码头基础设施严重受损,码头护坡多处塌陷,塔架、地锚基础松动,船舶停靠存在安全隐患。
三、整改要求
(一)陇南市地方海事局要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整改落实情况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省局安全监督处。
(二)各地方海事局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码头岸线巡查制度,明确值班巡查人员、巡查区域,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并将值班巡查人员名单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地方海事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个人)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不断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乡镇政府在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中的责任,研究制定适合本地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做好水上安全工作。
(三)扎实做好汛期水上安全监管。目前汛期还未结束,全省水路交通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汛工作和水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密切关注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水位动态信息,着力强化各水域险工弱段和薄弱环节,做到早防范、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
甘肃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