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海事发〔2018〕128号
各市(州)海事管理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2018年船舶检验机构不定期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海船检函〔2018〕317号)文件精神,7月16日至2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检机构资质审核组对我省船检机构资质进行了不定期检查。结合7月份省局对白银、临夏两个船检分支机构的检查情况,现将审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审核组通过召开会议、与相关人员谈话、查阅船检规章制度、抽查船检档案和台账等形式对省局和临夏州地方海事局的船舶检验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甘肃省希达金属构造有限公司建造、甘肃省地方海事局执检的“抛石船”进行了现场查看。
经检查,审核组对省局及其分支机构近年来在体系建设、制度完善、船舶法定检验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省船舶检验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船舶检验规章制度逐步健全、检验档案比较规范、检验台账趋于完备,去年资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省局及其分支机构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船检管理制度不完善。省局未制定《船检业务年度培训计划》、《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程序》等管理制度,拟订的船检质量管理体系部分程序没有细化,比较笼统。
(二)检验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专职验船人员数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强,未严格按照船舶检验规则、规范的要求执检,尤其是在建造检验过程中对一些重要节点的检验。
(三)船检档案建立不规范、不完整。部分船检档案资料存在缺失,尤其是一些重要节点的检验记录,未及时归档。
(四)变更船舶检验机构行为不规范。部分单位在办理船舶转籍过程中,管理混乱,行为不规范,资料缺失。其中《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表》和《档案移交表》不同程度缺少。
三、 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省局船检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省局对船检分支机构业务监管不够有效,措施不够有力,未及时完善船检管理制度。
(二)船检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验船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部分检验知识点存在盲区。
(三)验船人员船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船舶检验规范、规则、程序执行检验,工作粗制滥造、疏忽大意,检验环节流于形式,未留检验痕迹。
(四)船检档案建立不规范。未严格按照“一船一档”要求建立,船检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不细致,档案不完整。
(五)各船检机构和验船人员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四、整改要求
(一)针对此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逐一落实整改,务必将整改报告于9月30日前报省局船检处。未参加审核的兰州、陇南船检分支机构要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船检行为,提高船检质量。
(二)省局将于2018年10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联系人:郭鸿山
联系电话:15719617272
附件:2018年我省船检机构资质审核问题清单
甘肃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