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海事发[2018]114号
各地方海事局:
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8〕419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关于做好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甘交政法〔2018〕91号)要求,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期
2018年9月为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
二、活动主题
“弘扬诚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三、宣传重点
一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及部署;二是宣传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成效;三是宣传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措施及成效;四是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五是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突出行业特点,开展“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活动,宣贯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广泛宣传行业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引导从业企业和人员不断提升诚信水平,营造行业“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
四、宣传形式
各海事单位既要通过传统形式加大对“诚信兴商宣传月”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还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交通行业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自有媒体和社会媒体等,通过播放宣传报道、公益广告,开展视频展播、政策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
“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标识样式可在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com )下载。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信用交通”宣传工作,以及水运海事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省交通运输厅在活动期间将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把建立和完善诚信宣传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活动影响力作为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工作,融入到水运海事市场信用监管工作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二)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活动工作的资料收集和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工作,活动期间及时上报宣传报道工作有关文字、图片及视频等资料。同时请各单位于10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电子版)报省局法规处,并填报《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王晨帆
电 话:0931-2376303
邮 箱:172595535@qq.com
附件: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甘肃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活 动 | 商务主管 部门 | 其他参与 部门 | ||
宣传形式 | 户外宣传活动 | 组织活动 | ||
参与人数(人) |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
现场提供咨询服务(人次) | ||||
新闻媒体宣传 | 电视新闻报道 (次) | |||
报纸刊登文章 (篇) | ||||
电台广播(次) | ||||
“两微一端”新媒体 | 网站刊载(篇) | |||
微博信息(条) | ||||
微信信息(条) | ||||
指标 | 数量 | 比去年同期增幅(%) | ||
宣传活动效果(9月) | 宣传覆盖总人数(人次) | |||
接受咨询服务总量(人次) | ||||
消费促进情况(9月) | 网上零售交易额(万元) |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万元) | ||||
信用消费情况(9月) | 发布“信易+”产品(种) | |||
“信易+”产品销售额 | ||||
信用消费发生笔数(笔) | ||||
信用消费发生额(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