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海事发〔2018〕97号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报送全国海事系统危防工作会议材料的通知》(海危防函〔2018〕850号)要求,现将2016年以来甘肃省危管防污工作总结随文上报,请审阅。
附件:甘肃省危管防污工作总结
甘肃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7月19日
甘肃省危管防污工作总结
我省危管防污工作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行业特点,紧扣“让航行更安全、让水域更清洁”的主题,围绕水路交通中心工作,坚持“安全与防污并举”的工作举措,不断加强危管防污工作,现将2016年全国海事系统危防工作会议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地处西北内陆,属非水网地区。省内有黄河、长江、内流河3大流域。全省航道总里程1322.17公里,通航里程913.77公里,等级航道456.1公里; 运营航线27条,建有兰州、临夏、陇南、白银4个港口。目前我省无危货码头,全省水域范围内不存在危险品运输,危管防污工作主要以船舶防污染为主。船舶防污染工作主要是防止油污水和生活垃圾对水体的污染,该项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的工作,因为船舶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排入水中会直接污染水体,如果对船舶上污染物不严加控制和防治,一旦排入河中或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必将对我省内河水质和环境卫生构成很大威胁。
二、船舶防污染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做好我省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水域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理规定”,的要求,我省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加大了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管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兰州市于2017年组织各水运企业负责人召开了船舶防污染工作会议,对趸船改造、提高趸船的防污功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共督促11艘趸船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油污水处理登记制度;固体垃圾处理方面,客船和货船均在甲板固定位置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实施集中收集、上岸处理;机动船油污水处理方面,对25艘船长20米及以上的机动船强制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机动船油污水集中上岸处理。
临夏州根据辖区水域实际情况,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水体,通过引进高速艇等新型船舶、更新改造达不到适航条件的老旧船舶,以及通过相关部门关于刘家峡库区和盐锅峡库区船舶厕所改造项目的实施等措施。目前,除快艇以外,所有船舶均已设有污水处理柜,生活污水先存储在污水处理柜中,定期到指定的污水处理趸船抽排。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及时,刘家峡库区还配套建造了一艘污水运输船,专门用于收集船舶生活污水,运送到污水处理趸船后排上岸进行集中处理,严禁所有船舶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中;船舶垃圾的处理依据船舶检验规范和船主实际经济情况,要求每条船都配备垃圾桶和垃圾袋,部分船舶(餐饮趸船)在厨房区域、餐厅、起居室、驾驶台配备并张贴垃圾公告牌,向船员和旅客公布船上的垃圾排放要求。船舶靠岸后,进行上岸统一集中处理。对于水上漂浮物,永靖县环保局成立了垃圾清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打捞清理。
白银市近年来在全市范围开展老旧渡船更新改造,排查达到报废船龄的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使用年限船舶,积极推广标准化船型,鼓励建造节能环保船舶,优化船舶运力结构,促进船舶绿色化、标准化。截止2017年底,全市更新改造老旧渡船33艘;另外,白银市地方海事局利用开展安全检查、业务办理等契机和安全生产宣传日、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开展了“绿色船舶”、“绿色码头”等创建活动,在渡口渡船和渡口码头等设置环保标语、标识、提示牌和垃圾告示牌,引导水上旅客绿色出行。利用水运海事业务培训学习机会,对从业人员进行环保知识普及和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使其具有相应的船舶污染防治专业知识和技能。
陇南市近年来不断加大船舶防污染工作的力度,自筹资金10.25万元,对碧口库区、麒麟寺库区水域垃圾和漂浮物进行了打捞,净化了水域环境;自筹资金2.403万元对辖区7艘重点船舶安装了油水分离器,并对7艘重点船舶及其余5艘客船配备了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桶和垃圾记录簿,要求在航船舶产生的垃圾打包上岸,送垃圾处理厂处理。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省船舶防污染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未发生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事件,但与水网省份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个别航运企业和船员的船舶防污染意识淡薄,受经济条件影响,个别船舶安装防污染设施、设备的积极性不高,对船舶污水和生活垃圾上岸回收处理有抵触,存在着个别船舶在夜间直接向黄河偷排垃圾污水的现象。
(二)海事管理机构由于经费匮乏,目前尚未进行必要的船舶防污染应急物资储备。
四、今后工作思路
(一)加大船舶防止污染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船员的船舶防污染意识和责任心。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船舶偷排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
(二)推进清洁能源应用。积极倡导绿色船舶理念,鼓励新能源船型投入使用。
(三)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船舶防污染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高海事队伍“第一时间”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我省水上交通“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