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航道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甘水运发〔2018〕127号
兰州、临夏、白银、陇南、天水市(州)地方海事局:
根据你单位上报的2018年航道养护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航道养护工作,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航道养护补助资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根据你局制定的2018年航道养护计划,规范开展航道养护作业,保证养护质量和作业安全,确保航道处于良好通航技术状态。
二、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路交通贯彻落实河长制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运[2018]44号)要求和 2018年6月14日全省水路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暨水运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做好航道管理各项工作,依法保护航道资源,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
三、严把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2018年航道养护资金安排表
甘肃省水运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