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海事发〔2018〕95号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6.28”安徽省和“6.29”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警示通报>和两份<紧急通知>的通知》(甘交安委办函[2018]39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6.28”安徽省和“6.29”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警示通报》、《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二是转发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清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克服厌战和松懈麻痹思想,始终如一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督促辖区水运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岗前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把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认真开展专项排查,确保汛期安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开展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将工作任务和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检查当中做到了迅速行动、部署周密、分工明确、检查全面。一是加强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加大对客运码头渡口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切实将“三不进站、七不开航”制度落到实处,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营运,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船员疲劳酒后驾驶等行为。三是加强开航前预警,严禁各类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辖区水运企业自查自改自纠,坚决杜绝排查盲区,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档案,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和督查检查,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三、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7月11日,我局在黄河兰州段组织了第十四届“中国航海日”庆祝活动暨甘肃兰州2018年度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甘肃省旅发委、兰州市交通委、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兰州市安监局、兰州市政府应急办、黄河风情线管委会及临夏州、白银市、陇南市、天水市地方海事局等单位的观摩团观摩了本次演练。二是根据省抗旱防汛指挥部、省减灾委和省厅相关要求及安排部署,7月14日我局组织兰州水运公司等单位成立水上应急救援队赶赴舟曲灾区开展应急救援。目前,各项抢险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四、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严格应急值班值守
加强同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汛期天气情况,充分利用多部门预测预报成果,研判灾害性天气,即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并指导水运企业做好防范应对。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和高效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甘肃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