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海事发〔2018〕9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夯实水路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水路运输行业实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气火灾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全面排查电气火灾安全隐患。自活动开展以来,全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全省海事系统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全省水路运输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立足长效管理,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靠实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海事机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水上交通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省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我局坚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主要领导在每次会议上都反复强调消防安全;二是要求全体海事职工和水上交通运输从业者掌握基本的电气使用安全、动火作业安全等知识;三是加强电气火灾安全培训和船舶用电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二)开展船舶电气安全隐患整治。为了保障运输船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水运行业现状,认真开展了船舶电气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对船舶设计、建造是否符合我国船舶建造规范的消防规定,是否经船舶检验部门审核、检验;船舶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存放,并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船舶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救生器材;船舶自用的危险物品是否集中存放,并指定专人保管;客船是否制定火灾疏散旅客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是否实行防火值班巡视制度,并加强对旅客的防火宣传教育;是否存在船舶随意使用电热器具的情况;是否存在船舶随意接拉电源线的情况;水运企业是否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水运企业是否对船员、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水运企业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并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台账等方面的全面检查,严格排查火灾隐患,确保船舶营运安全。
(三)开展在建水运项目电气火灾治理。全省各级海事管理机构针对在建水运项目中存在的电气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电气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全行业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四)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电气使用安全。针对全省渡口码头、单位办公场所、居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行业监管、属地为主、单位落实”的要求开展了集中排查,重点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气产品等安全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两人一室一站”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
(五)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一是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渡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二是加强对办公场所、渡口码头、各类船舶的电气安全管理,不定期检查电路电线安全情况。并对有关人员加强电气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等节假日和专项活动的安全检查中,我们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检查重点内容之一;三是张贴“消防栓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方法”,在办公场所楼道、渡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都标明逃生路线;四是组织水运企业、渡口渡船、水运从业者等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有效地提高防患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的能力。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电气火灾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内部责任制,狠抓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电气火灾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甘肃省地方海事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