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水运发[2018]118号
局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6月29日,曹东升副局长召开“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我局信用交通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相继印发了《“信用交通省”建设指标体系(2018年版)》、《部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交换指标要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技术方案》、《甘肃“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要点》等文件和技术方案。目前,我局信用交通省建设制度体系不完善,评级体系尚处于初创阶段,信息的归集、整理、报送、审核等制度还不健全。各处(室)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认真学习以上文件,深入研究,查找不足,补齐短板。
二、各处(室)在学习上级文件和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梳理水路交通信用信息目录和共享目录,7月底报法规处备案。
三、《甘肃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已经报厅审查。局规划处要跟踪协调做好后续工作,争取省厅颁布执行。
四、切实做好部省联建的甘肃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和甘肃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系统运行工作。局运输管理处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参考外省相关信用评价制度和办法,草拟我省水运市场管理信用评价办法(提前准备,配合厅创建工作公路组、运输组工作),要认真研究现有系统设置模块及运行使用状态,对照部省信用信息交换技术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板块改建意见。并分别制定两个系统具体使用管理规定,分类别、分层级对机关处室和地方水路交通系统提出收集、录入相关要求和时间规定。局安全监督处要根据《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拟我省海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或规定(提前准备,配合厅创建工作安全组负责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共享、等级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7月底拿出初稿,根据实际分步实施。局办公室要协调建设单位负责两个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
五、各处(室)要按照省厅《甘肃“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要点》和我局《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结合上级安排部署,做好配合及独立完成的信用交通建设事项。
甘肃省水运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