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水运发〔2018〕109号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甘交技术函〔2018〕107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围绕“节能降耗,保卫蓝天”、“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主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在全省重点渡口、码头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形式,广泛向船员和乘客宣传了国家和交通行业节能的法规政策,以及我省水路交通行业节能的措施和成果,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倡导公众绿色文明出行,切实增强了公众的节能意识。
二是加强对新增船舶的运力审批,做到先审批,后建造或购置,倡导购置或改建环保性船舶,限制落后、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的船型,大力推广钢质船,淘汰挂桨机船落后船型,最大限度地降低老旧船舶和落后机型。鼓励、引导船主使用技术先进、高效低耗的新型船舶,使船舶向节能化方向发展。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新建船舶的能耗监督,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和服务能力,在全行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发展。
三是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期间,各水运海事机构广泛开展节能宣传,传播节能知识和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和生活垃圾分类。以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为契机,在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节能宣传画,向全局干部职工中发出节能减排倡议书,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形成崇尚节俭、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全省水路交通系统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发挥宣传周和低碳日的整合带动作用,不断促进各项节能措施的有效落实。
甘肃省水运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