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水运发〔2018〕104号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码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甘交运〔2018〕52号)要求,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水污防领办发[2018]14号),2018年完成方案建设内容50%以上,暨完成兰州市4座、白银市3座、临夏州6座、陇南市1座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兰州市计划建设4座码头的废油水和固体垃圾收集装置已购置并布设完成,油污水收集车船待后续资金到位后实施。白银市由于缺少建设资金,尚未开工建设。临夏州由于建设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查,暂未开始实施。陇南市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工可上报待批。
二、老旧高排放船舶整治情况
对于新建船舶,在船舶设计图纸审核至检验过程中,均严格按规范、规则和环保要求执检,未按要求配备防污染有关设施、设备的,坚决不予签发船舶检验证书。
对于营运船舶,督促各船检分支机构在定期检验中,将防污染列为重点检验项目。对环保不满足现有船舶防污染有关规则的老旧船舶,逐步进行升级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
三、其他情况
我省水路运输以客运为主,基本不存在码头扬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资金筹措困难。2018年计划完成的14座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资金没有筹措到位,还未开工建设。
(二)环保制约项目建设。临夏州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未通过环评审查。由于省林业厅组织开展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区划调整工作,省环保厅同意调整出了2017年工作任务,但目前尚不明确保护区范围区划调整是否完成,临夏州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甘肃省水运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