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各市(州)水运海事机构:
根据2019年省人大代表《关于开辟军人绿色通道的建议》(建议编号52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要求,为落实相关政策规定,限期、高质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办理工作,现就在全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开辟军人绿色通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
开辟军人绿色通道是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习主席军民融合战略思想,推动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暖心之举,今年省人大代表又提出了“关于开辟军人绿色通道的建议”。各级水路交通运输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对开辟军人绿色通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着力满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诉求。
二、精心筹划落实,提升服务水平
各级水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在港口、码头、渡口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的具体对策措施和长效机制,教育引导水路客运企业和经营者理解军人依法优先、尊崇地位的原因,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军人绿色通道应覆盖购票、安检、候船、登船等各个环节,并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提供全流程“一条龙”服务。
(一)在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船方面,设有售票窗口的码头、渡口应设置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客运站应安排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船,并在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安检口、检票口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服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在无售票窗口的码头、站点,军人在出示相关证件后,应及时办理优先乘船业务。
(二)在优化候船环境方面,客运站应在重点旅客候船室(区)为军人提供候船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军人候船场所,鼓励其他客运站依自身条件为军人提供舒适、便利候车服务;军人候船场所应设置醒目标识。
(三)在便利化服务方面,客运站和客运船舶经营者应当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残军人提供热情优质服务;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协助亲属辅助上下船等措施,提供轮椅等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军人安全、便捷出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法规制度的宣讲解读,让军人依法优先的依法成为群众的广泛共识,要在客运站、码头渡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张贴宣传口号和相关制度规定;要利用电视新闻、广播、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对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既要刚性的制度措施保证“军人依法优先”,又要以柔性的宣传氛围,深入人心,打造自觉拥军爱军的社会氛围。
各地水路交通运输部门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开辟军人绿色通道情况书面上报省水运局。
联系人:铁国信
联系电话:0931-2376328
甘肃省水运局
2019年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