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兰洽会期间公务车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高速公路管理处、省高速公路交通调度指挥总中心、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第二十一届兰洽会将于2015年7月6日至11日在兰州举办。根据兰洽会组委会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会议期间公务车辆交通保障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文明窗口形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持第二十一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高速公路通行证的车辆,在2015年6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通行全省高速公路(含局属二级收费公路)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第二十一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高速公路通行证正面为绿色,并加盖有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委员会印章,共发放800份,编号从00001至00800,证样附后。
三、对持有高速公路通行证的车辆,各收费站核对通行证有效后按“军车”操作流程免费放行,并做好记录工作,待会议结束后,由各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汇总通行、免费情况,并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局收费管理处。
四、各单位要加强兰洽会期间公务车辆的交通保障和文明服务工作,要求站容站貌整洁美观、收费行为文明快捷、车辆通行安全畅通,全面展示甘肃高速公路良好的窗口形象。
各高速公路管理处接此通知后,请立即传达至所属收费管理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