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关于对2015年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继续执行免费通行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对2015年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继续执行免费通行政策的通知>
各高速公路管理处、省调度指挥总中心: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15年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继续执行免费通行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持有《2015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二、根据《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规定,跨区作业证一机一证,盖章生效,全国范围内使用,严禁涂改、转借、伪造或倒卖。
三、凡《甘肃省2015年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花名册中未列入的外省籍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只要持有合法跨区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运输商品收割机车辆不予免费。
四、各收费站要严格核对跨区作业证,证件背面发证机关印章及车辆信息要素必须齐全,必要时可扫描证件二维码进行验证。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