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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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名    称: 对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甘交办案〔2014〕7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14-08-04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索  引  号: GS0018-K01000-2014-156 信息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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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张惠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祁连山贫困村沿山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对民乐县的公路建设十分重视,在资金安排上尽量倾斜。“十二五”前三年,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6705万元,安排民乐县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208公里。2014年,拟安排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23个村65公里,安排补助资金3259万元(补助标准50万元/公里)。预计到2014年底,民乐县148个建制村将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到69%。2018年底实现所有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根据国家总体规划,“十二五”我省农村公路将重点实施剩余的通乡油路和建制村通畅工程。虽然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很大,但由于未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不属于交通运输部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建设农村公路的范畴,对此,我厅已记录在案,待条件成熟时,将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汇报衔接,争取调整纳入国家规划,力争早日立项建设,请予谅解。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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