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答复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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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答复
名    称: 对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甘交办案〔2018〕40号 发布机构:
添加时间: 2018-08-20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索  引  号: GS0018-GK135-20181211-000392 信息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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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成、化得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S315线景泰至山丹公路(景泰段)增加列入甘肃省“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S315线景泰至山丹公路(景泰段)是《甘肃省省道网规划(2013年—2030年)》规划的S315景泰至山丹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未纳入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入推进交通提升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印发实施的《甘肃省“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目前全省“十三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加之国家投融资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革,特别是中央提出“三大攻坚战”,把防风险尤其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在国家现行融资政策下,我厅难以筹集更多资金,因此无法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时纳入《甘肃省“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另外,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105号)的事权划分,该项目的建设主体是地方政府。建议白银市政府在“十三五”期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十四五”期择机实施。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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