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对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甘交办案〔2018〕28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8-08-07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索 引 号: | GS0018-GK135-20181211-000380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李肖峰、马小琴、张国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S221泾源至石槽沟二级公路(莲花至石槽沟段)立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全面提升天水市的交通发展水平,我厅与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公路建设优惠政策,切实加大对天水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并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天水市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天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天水市交通运输条件得到显着改善,运输网络不断完善,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交通支撑。
目前,按照我省“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正在实施G8513平凉至绵阳高速平凉(华亭)至天水段、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等高速公路;年内建成通车G310线秦州至甘谷至武山段二级公路,S323陇县—榜罗公路秦安至礼辛段、S536礼辛-谢家湾段、S529清水至社棠段等三级公路,S218高庄村至麦积镇、麦积镇至麦积山景区、麦积区潘集寨至街亭出口至温泉、S208洛门至水帘洞等旅游公路。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天水市的交通运输条件和公路网结构。
关于代表们提出的S221泾源至石槽沟二级公路(莲花至石槽沟段)立项的建议,意见十分中肯。但由于该项目未纳入“十三五”国省道网规划,暂不能立项建设,敬请谅解。为了改善沿线群众的出行条件,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支持项目。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我们相信代表们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会将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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