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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水运基础建设将融资400亿元
发布日期:2007-07-18 字号:【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水运工作会议上,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总体实现水路交通现代化。
 
      为实现这个目标,“十一五”期间,交通部将以六项工作为重点,并拓宽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预计“十一五”期间将筹集至少400亿元的资金。

交通部规划司司长董学博在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0年曾制定了交通现代化发展战略,规划到2040年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现在要将这一目标的实现提前20年。

  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初成

“目前,我国的水运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李盛霖说,除了已经颁布实施的《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出台《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外,《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草案也已报国务院审核。同时,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国内水路运输价格和港口内贸货物装卸作业价格也已全面放开。

数据表明,到2006年底,我国经营跨省运输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发展到4000多家,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公司260多家;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世界前20位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均在我国设立了独资、合资公司或办事机构;无船承运人、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船舶管理公司也快速发展。
 
同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到2006年底,我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12.3万公里,其中等级航道6.1万公里。全国共拥有生产性泊位3.5万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200多个。沿海拥有生产性泊位451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978个;内河拥有生产性泊位3.1万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25个。

在此基础上,水路运力不断增强。截至2006年底,我国运输船舶达19.4万艘,1.1亿载重吨,运力规模大幅度增加,是2000年的2.1倍;集装箱箱位达85万标准箱,总运力位居世界前列。

  实现运力规模1亿载重吨

对于2020年总体实现的水路交通现代化,李盛霖是这样解释其内涵的:拥有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水运基础设施、装备和服务体系,海运综合实力强,内河航运优势明显,与其他运输方式相互协调,形成安全、高效、畅通、可持续发展的水路交通系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要求。

据悉,“十一五”期间水路交通建设工作的重点涉及六个方面:

沿海港口结构调整和升级,沿海港口新增吞吐能力80%以上,适应度接近1∶1,主要港口进出港航道基本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要求;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内河航运建设;京杭运河扩能改造,改善其通航环境,实现通过能力增长40%;现代海运船队建设和结构调整,实现运力规模达1亿载重吨,进入世界前三位;内河船型标准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一五’期间中央将筹集至少400亿元的资金,重点用于内河和沿海航道、水上支持保障系统等项目的建设,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李盛霖表示,其中用于内河航运的投资将超过200亿元。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拓宽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是保障“十一五”期间六项重点工作实现的有力措施之一。

除了拓宽资渠道外,还将进一步加强水运市场的监管,研究建立与水运发展相适应的航道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通航水域和港口安全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运法规、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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