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省新建改建乡村道路6000公里成为省政府12件实事之一
今年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医疗、教育和出行等方面的问题办好12件实事,其中新建改建乡村道路6000公里成为12件实事之一,确定省交通厅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有关市州、县市区为协作单位。具体要求是:2007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新开工改建6684公里,完成投资14.6147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9.4亿元,省市州县配套资金5.21亿元。按照中央扶持一点、省市县政府筹措一点、社会出资一点的办法实施项目。一季度按程序上报计划,二、三季度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四季度完成建设任务。
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办好“12件实事”,主要领导同志要研究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加强指导监督。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各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联系,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各级督查部要坚持定期督查,及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把实事办好,给全省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