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调整高速公路限速标准
为促进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服务功能。省交通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全省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准进行调整。
新的限速标准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线形、交通流、路侧影响等因素,兼顾公路使用效率,尊重公路使用者合理的驾驶习惯,在平衡设计速度与安全运行速度的基础上分路段确定的。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限速标准为:在高速公路一般路段采用分车型限速,即小客车最高车速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每小时60公里;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每小时100公里,最低车速每小时60公里。在隧道、特大桥、陡坡及长下坡、事故多发路段按其设计速度设置统一的每小时80公里或每小时60公里的限速标志。
新的限速标准实施范围主要包括我省所有已通车的巉柳、柳忠、忠树、树徐、尹中、刘白、白兰、兰海、古永、永山、山临、临清、清嘉等14条高速公路,总里程为1016公里。目前,调整更换限速标志标牌的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预计将于2006年12月24日前完工
新的限速标准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线形、交通流、路侧影响等因素,兼顾公路使用效率,尊重公路使用者合理的驾驶习惯,在平衡设计速度与安全运行速度的基础上分路段确定的。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限速标准为:在高速公路一般路段采用分车型限速,即小客车最高车速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每小时60公里;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每小时100公里,最低车速每小时60公里。在隧道、特大桥、陡坡及长下坡、事故多发路段按其设计速度设置统一的每小时80公里或每小时60公里的限速标志。
新的限速标准实施范围主要包括我省所有已通车的巉柳、柳忠、忠树、树徐、尹中、刘白、白兰、兰海、古永、永山、山临、临清、清嘉等14条高速公路,总里程为1016公里。目前,调整更换限速标志标牌的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预计将于2006年12月24日前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