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等4处服务区旅游公厕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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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等4处服务区旅游公厕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名    称: 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等4处服务区旅游公厕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    号: 甘交规划〔2018〕43号 发布机构:
添加时间: 2018-04-09 信息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索  引  号: GS0018-GK329-20180409-000009 信息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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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山丹、高台、酒泉等服务区旅游公厕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甘高管发〔2018〕23号)收悉。依据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实施方案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我省已建成的G30连霍高速公路部分服务区公共厕所,因建设年代较早,厕所规模偏小,服务功能不尽完善,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司乘人员服务需求。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上对“旅游厕所”的要求,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的服务形象和社会效益,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内容

      新建永昌服务区公厕1373平方米、高台服务区公厕1217平方米、酒泉服务区公厕1282平方米、山丹服务区公厕757平方米。公共厕所均为地上一层,结构采用框架结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及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并设置配套的洁具设施、污水处理、化粪池及中水回用设施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3777万元(其中:永昌服务区1063万元,高台服务区979万元,酒泉服务区1014万元,山丹服务区721万元)。建设资金通过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解决。

      四、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五、项目法人及招投标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同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为项目出资人,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有关要求

      (一)鉴于本项目工程方案较为明确,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意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二)下阶段要全面详细优化设计,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必须严格控制投资。

      (三)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等应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有关要求。

      七、本项目在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的代码为:2018-620000-54-01-002095。

      接文后,请据此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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