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全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甘交规划〔2018〕41号 | 发布机构: | |
添加时间: | 2018-04-07 | 信息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索 引 号: | GS0018-GK329-20180407-000006 | 信息有效性: | |
关 键 字: | 浏览次数: | 次 |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请示》(甘高管发〔2018〕19号)收悉。依据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实施方案的咨询审查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生态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环保部门要求对收费站使用的燃煤锅炉进行改造,目前部分燃煤锅炉已经关停。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的环保要求,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保障收费站冬季正常供暖,对现有燃煤锅炉进行环保改造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定西、平凉、天水、武威、酒泉、敦煌、陇南等7个高速公路管理处所辖收费所(站)的84台(套)燃煤锅炉进行环保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接入市政供热管网集中供暖2台,天然气锅炉2台,燃油锅炉1台,直热式电热水锅炉6台,蓄热式电热水锅炉4台,空气源热泵机组15套,高碳分子发热油锅炉47台,蓄热式电暖气7台,同时配套相应的锅炉附属设备及供配电设施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701万元(其中,定西处674万元,平凉处1954万元,天水处1067万元,武威处306万元,酒泉处816万元,敦煌处565万元,陇南处2319万元)。建设资金全部通过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解决。
四、项目法人及招投标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同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为项目出资人,省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省平凉高速公路管理处、省天水高速公路管理处、省武威高速公路管理处、省酒泉高速公路管理处、省敦煌高速公路管理处、省陇南高速公路管理处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的锅炉要符合当地环保要求。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五、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有关要求
(一)鉴于本项目工程方案较为明确,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意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二)下阶段要全面详细优化设计,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必须严格控制投资。
(三)设计、安装和运营维护应符合当地环保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
七、本项目在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的代码为:2018-620000-54-01-002094。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并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采购设备的质量,如期投入使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201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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