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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名    称: 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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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2015-05-04 信息分类: 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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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中心任务,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全面提升交通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学法、用法、普法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全行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优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为全面推进“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和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梳理权力责任清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全面完成“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97号)要求,组织专门人员,结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职责规定,认真梳理部门工作职权,明确行使权利责任,健全监管制度措施,全力做好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在深入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行业工作实际,按照方便服务群众、方便行业监管的原则,继续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及时做好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行网上审批。

二、强化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加快立法进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计划,加强交通运输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甘肃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甘肃省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调研,尽快向省政府正式提交草案,争取于2015年底出台《甘肃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4、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清理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适应“四个交通”建设、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制度予以废止或修订。重新制订《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出台《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管理规范》、《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规范执法工作的基础性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

5、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决策议题,不得提交厅务会讨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6、改进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律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办公会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内容,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举办不少于2期的专题法制讲座,切实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交通运输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方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7、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创新复议工作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流程,加快行政复议受理和办理工作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8、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六五”普法和我省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深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重点加强基层执法单位、运输站场、收费窗口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行政执法能力

9、强化执法队伍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证件管理审核机制,将证件年审成绩与日常考核挂钩,切实促进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创新培训方式,上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2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治理论水平和执法实践能力。

10、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选择部分县区为试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理顺关系,实现权责一致和执法重心下移,减少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探索建立权责统一、高效有序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

11加强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依照依法行政考核的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突出对单位领导和法制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评价,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效能。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国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迎检工作,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畅通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要严肃查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12完善和细化执法程序。制定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执法流程图,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重大执法案件未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13深入推进基层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西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肃州公路路政管理所两个试点建设工作,并于今年6-8月接受部检查验收。在试点基础上,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全面开展“三基三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基层执法保障体系。

14、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省级数据中心和省级应用系统的软硬件建设,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甘肃法治交通”短信平台建设,及时跟踪国家、部、省法治建设动态,宣传解读重大政策法规。

四、加强政策法规研究,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15、深入研究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做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5年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解读科学认识新常态,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发展新趋势,紧密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交通法治建设保障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6、结合当前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围绕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业发展等关键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研究。研究出台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五大改革、健全六项机制等重点工作,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施“6873”交通突破行动、“1236”扶贫攻坚行动,加快跨越转型提供政策法规支持。

五、落实责任,进一步巩固公路治超成果

17、进一步完善治超工作机制。指导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养护管理、收费运营等部门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和全省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要求,以保通、保畅、保安全为目标,切实履行源头治理、路面执法和应急保障职责,积极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长效治超体系。

18、加强治超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优化治超站点布局,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流动治超效率,切实强化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短途驳载、聚众堵路、集体闯关、阻碍、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对跨行政区域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路段,定期开展路警联合集中整治活动,共同打击跨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同时,进一步强化公路治超工作的考核,以督查考核和责任倒查为抓手,巩固治超成果。

六、深化交通企业改革,依法推进厅属企业改制重组

19、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企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指导厅属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增强企业实力为目标,加快产权、股权重组步伐,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0、推进厅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优化整合。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厅属单位事企分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时完成交建集团改革和厅属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分离任务,有效整合重组企业资源,形成有效的国资监管体制和国有交通经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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