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安排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省交通运输厅 | |
添加时间: | 2014-01-09 | 信息分类: | 年度计划 |
索 引 号: | GS0018-H02000-2014-603 | 信息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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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全省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及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反腐倡廉为保障,紧紧围绕“6111”发展目标,积极实施两大行动,加快建设五个交通,着力强化五项支撑,不断破解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和富民兴陇大业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一)科学研判,准确把握交通运输面临的三个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正处在经济发展黄金期、政策机遇叠加期和后发优势释放期,同样,我省交通运输正处在大有可为机遇期、负重前行攻坚期和转型发展改革期。我们必须全面认清形势,科学应对挑战,积极抢抓机遇,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理性面对交通运输发展进程中的挑战: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欠账多、总量不足、农村公路通畅率低和路网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交通建设筹融资难度持续增大,随着国家信贷政策释放红利的减弱和清理地方融资平台、加强政府债务管控等工作的推进,建设资金持续紧张。三是项目前期工作的刚性约束不断增强,土地、资源、环境、征迁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日益显现,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推进困难。四是交通发展品质仍需提升,特别是设计质量、建设质量和养护质量等方面的差距较大。五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亟需不断优化,在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规范化、便捷化、信息化等方面还需下功夫完善和提高。六是行业机制不活、关系不顺、效率不高、职责不清等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迫在眉睫。七是交通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交通运输大改革、大发展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步伐。
第二,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工作面临的机遇:一是中央明确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表明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交通运输需求持续旺盛的趋势不会改变,国家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向和力度不会改变,交通运输发展具有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二是国家和省上扶贫攻坚的力度不断加大,将全面带动交通扶贫提速发展。三是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道路通畅等突出问题;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投向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并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我省交通发展筹融资创造了条件。四是中央和省上关于扩大向西开放的战略决策和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都要求加快构建西部地区综合交通体系,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我省交通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五是省上实施“3341”项目工程和建设“三大国家级战略平台”,对交通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六是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的《意见》,为破解我省交通运输发展中的难题,推动交通运输创新发展增添了动力。七是交通运输部加快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四个交通”发展,为我省转变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交通发展水平指明了方向;部省签订的《加快交通灾后恢复重建会谈纪要》,为我省顺利完成地震灾后交通重建任务、改善灾区交通条件提供了支持。
第三,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当前,交通运输既处于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又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凸现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样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从外部环境看,既面临工程项目集中、资金密集,市场主体复杂、竞争激烈,环境资源约束加剧、债务风险不断积聚的客观现实,又面对建设市场产能过剩,“潜规则”暗流涌动的市场环境,利益驱动、拉拢腐蚀的冲动大,工程发包、行政审批的廉政风险高,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从自身工作看,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执行力和监督的有效性还不足,“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领域权力、资源过分集中而监管薄弱,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岗位趋利执法、徇私舞弊的问题仍有发生;效能管理体系仍不健全,管理不严、不细、不规范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必须不断坚定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必胜信心,不断把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交通运输五大改革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紧密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跳出框框套套,打破思维定势,把握正确方向,遵循科学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合理掌控节奏,以改革增添动力,以创新实现突破,全力推进五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划分建设事权,明确主体责任”的原则,建立由省上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管理、市州负责地方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建设管理、县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三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对公路建设管理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四项制度”进行评估,探索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公路建设项目新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创新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思路和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信用体系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推进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开放交通建设投资市场,吸引社会资本,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投资办交通的格局。加快构建“五轮驱动”的交通综合融资体系,运用交通政府融资平台,保障公益性较强的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发挥公航旅集团市场融资作用,保障全省重点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培育省交通建设投资管理公司的融资功能,保障交通扶贫攻坚公路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地方公路交通融资实体建设,保障地方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推进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科学划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管理事权,建立事权清晰、精简高效、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公路管理体制。推行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国省干线养护专业化、农村公路养护社会化改革,发挥市场在养护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处理好养护公益性服务与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关系。强化公路养护、收费运营和路政管理的衔接配合,建立统筹协调、有机结合的养护、收费、路政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四是推进交通运输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要求,整合厅属公路施工、勘察设计、交通科研、工程监理、物资供应、道路运输服务等企业,优化交通资源配置,组建交通企业集团,面向市场参与竞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实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加强经营业绩考核。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规范和落实企业决策、经营、监督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五是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社会功能为依据,按照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六项机制
一是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制。转变行业管理理念,统筹协调对公路、水运、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和邮政等部门的综合管理。转变行业管理方式,强化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行业规划和监督指导等宏观管理职能,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
二是构建交通运输经济运行调控机制。按照“统一归口、分工协作”原则,强化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管理,全面准确掌握统计范围和统计数据,定期汇总分析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态势,及时编写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提高交通运输经济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健全路网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和完善我省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加强公路运行监控设施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实现省内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可视、可测、可控。细化制定针对交通运输不同特点突发事件的专项处置预案,研究组建省级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中心,着力提升交通运输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四是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清除制约影响交通运输公平竞争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加强道路运输、公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五是创新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门类齐全的交通运输服务标准体系,创新推进设计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进程,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
六是建立交通执法监督机制。争取落实执法经费财政预算保障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真抓实干,落实交通运输各项目标任务
落实“6111”发展目标:
全省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突破600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新开工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1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00公里,一级公路400公里),新开工二级公路1000公里,建成农村公路通畅工程10000公里。年内建成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建成二级公路700公里以上。征收车辆通行费75亿元。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5%以上。
实施两大行动:
第一,推进“3341”项目工程交通提升行动,着力加快“骨干动脉”建设。一要抓好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建成成县至武都、临夏至合作和瓜州至敦煌3条高速公路;继续抓好十堰至天水甘肃段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平凉至天水、酒泉至航天城等5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民勤至红砂岗等7条一级公路。二要抓好二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步伐。建成G213线永靖至东乡(锁南)段等9条700公里二级公路;开工建设改造G312线瓜州至星星峡段等12个1005公里二级公路项目;组织实施好国防公路建设。三要抓好运输站场及水运设施建设。加快道路运输枢纽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国家级运输枢纽项目9个,省级运输枢纽项目4个,区域级运输枢纽项目23个,尽快建成投入运营一批;完成黄河白银四龙至龙湾二期工程、黄河大峡库区航运工程等,支持兰州市建设黄河城区段水上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兰州市“公交都市”建设。四要抓好民航机场项目建设。兰州中川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年中投入运营;庆阳机场整体工程达到转场条件;陇南成州机场完成飞行区和航站区土石方工程等。加快推进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有关机场工程项目的前置性文件审批工作。五要全力推进地震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力服务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整体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交通重建项目设计水平,加强质量监管,倒排建设工期,切实加快重建工作进度。
第二,推进“1236”扶贫攻坚交通率先行动,全力加快“毛细血管”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扶贫工作,把交通作为全省“1236”扶贫攻坚战略的先行进行安排部署。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从2014年开始分“三步走”,每年建设1万公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要求,注重做好“六个结合”。一要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按照“省上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职责,省交通运输厅统一负责交通扶贫攻坚的综合规划、技术指导等工作,各市州负责本辖区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县区政府全面抓好项目的具体实施。二要坚持连片扶贫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抓58个特困连片集中县(区)的交通扶贫攻坚,又抓28个非扶贫县(区)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确保整体推进。三要坚持试点示范与共同提高相结合,全力抓好7个省级试点县和省厅1市8县示范县区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年内召开全省交通扶贫攻坚现场会,推广经验,总结提高。四要坚持整合资金与融资放大相结合,充分利用省扶贫开发公司整合扶贫资金的优势,发挥省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放大融资规模,保障资金需求。五要坚持人才支持与提高标准相结合,继续对交通扶贫试点县区给予人才支持,继续创造条件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补助标准。六要坚持建设、养护和运输相结合,组织巡回督查组实施跟踪管理和阶段评估,实行工程质量与计划安排、资金拨付、业绩考核三挂钩等。大力推广专业养护与农民承包养护相结合、养护管理与路政管理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目标。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完善农村客运扶持政策,鼓励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努力开辟和延伸农村客运班线,提高通达深度和班次密度,着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
建设五个交通:
第一,提升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能力,建设综合交通。一是加强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发展规划的统筹,优化综合运输布局,加快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运邮合作、公铁和空陆联运试点,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二是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最大限度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围绕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加强省区之间的衔接协作,发挥我省区位和通道优势,将国省道公路网规划调整与公路运输枢纽、水运航道港口、民航机场、铁路枢纽和物流区域、物流节点城市紧密结合起来,构建省地联合、部门配合共建综合交通运输的格局。三是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按照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研究制定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完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对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
第二,提升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建设品质交通。一要严守“质量高压线”,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建设市场,深入推行标准化施工,加强现场管理,继续执行工程质量与干部职务、收入和考核相挂钩的“三挂钩”制度,建设经得起检查、经得起使用、经得起评判的交通工程。二要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坚持科学养护理念,建立干线公路技术状况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化养护”活动,定期开展桥隧技术状况普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承载能力评估,认真组织实施养护维修工程,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尽量减小养护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三要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收费运营管理。下大力气整治高速公路服务区环境卫生,建设改造一批硬件上档次、服务上水平的服务区、收费站,加快计重设备改造步伐。四要完善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开展服务质量达标活动,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着力解决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不高、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第三,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平安交通。一是狠抓企业源头安全管理。强化行业部门管理和服务职能,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企业、车船、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标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规程,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实施公路安保工程,积极开展特长隧道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和非公路标志牌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提升公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化与武警交通部队的合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水上搜救能力。四是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五是深化完善交通运输行业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第四,提升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建设智能交通。以信息化、智能化为引领,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行业监管、运行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构建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的融合,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运行效率、安全性能和服务水平。加大高速公路ETC覆盖范围,积极拓展ETC服务渠道,确保2015年实现ETC与全国联网。加快信息化与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等级客运站实现联网售票,探索推行网络售票等。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建立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交通智能化水平。
第五,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建设满意交通。服务是交通运输事业的本质属性,建设群众满意交通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使命所在。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落实,坚持把建设满意交通贯穿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各个领域、各项环节,按照“更好为公众服务”的总要求开展工作、推动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二是推进交通服务提升行动。改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公路交通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将路政、运政、海事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道路运输、路政管理等执法服务水平;在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文明服务窗口”创建等活动。三是加强运力准备和运输组织协调,做好煤、油、粮、菜等重点物资运输,确保春运、节庆、寒暑假期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四是加快发展现代交通物流业,积极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推动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开展农村物流试点示范,提升货运物流服务水平。五是通过建议提案、网络留言、新闻媒体、监督电话等途径,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各项服务措施。
强化五大支撑:
第一,强化体制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意见》,制定深化全省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特别是对公路建设管理、公路养护管理、交通建设投融资、交通运输企业以及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进行深化完善,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
第二,强化政策支撑。围绕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业发展等关键问题开展政策研究,学习借鉴发达省份的经验,提请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公路建设的意见,进一步靠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支持公路建设的金融、财税、土地、项目审批等政策措施,建立“包干负责、合力推进”的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加强交通法制建设,积极配合省人大审议通过《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做好《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为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强化资金支撑。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是前提。要在深入研究国家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同时,发挥好公航旅集团、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和地方交通投融资实体的融资功能,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要继续深化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用好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政策,选准选好项目,争取项目贷款资金及早落实。要跟踪衔接协商,及时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导向,趋利避害,深入推进构建多元化的交通融资体系,努力破解加快交通发展的资金制约。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强化队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用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进一步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促进干部知识结构不断优化,决策更加科学系统。要加强职工队伍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抓好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管理人才的培训教育,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进一步强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的劳动工资政策,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努力改善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五,强化科技支撑。要加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在重大交通决策、交通信息化、交通低碳环保与安全、城市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和公路养护技术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提高科研成果在交通运输建设管理中的应用率,充分发挥科技对行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施科技强交战略,把科技创新作为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路网调度、资金监管、路政执法、运输管理等业务系统的推广应用,发挥道路材料研发中心、桥隧检测评估中心等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作用,加强生态交通系统等课题的研究,依靠科技创新提高我省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从严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为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要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强化理论武装,深化调查研究,严格党内生活,建立有效整改机制。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抓好整改落实,以标本兼治为目的抓好建章立制,建立跟踪督查、群众评判、情况通报等制度,巩固和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设节约型交通,严格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落实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要努力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按此要求,要强化“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班子一把手和每个成员身上;强化“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对领导干部既考核其推动交通运输业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又考核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强化“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不仅要报告本人是否廉洁,还要把所带队伍是否廉洁纳入述廉范围;强化“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既查处违纪人员自身的问题,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章和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强化纪律约束,增强党性修养,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内生活的严肃性。要大力推进效能风暴行动,继续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政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升工作效率五个攻坚战。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形式早提醒、早批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继续巩固“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和“规范经营活动,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继续开展“深化工程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强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等行为。
四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预防和治本力度。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出台符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的《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健全反腐倡廉常态化教育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行业核心价值体系践行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抓住制度设计、评估、执行等环节,切实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统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和网上受理许可,探索建立电子监察和远程监控系统,对权力运行风险点动态实时监控。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厅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向厅党组述职述廉述作风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适时开展抽查,开展执行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五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将职能定位回归到“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的本位上,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强化执纪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各级党委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职责,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当好坚强后盾。要重视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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