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甘肃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
 当前位置:
甘肃省出台《甘肃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09-20 字号:【 浏览次数: 次 信息来源:厅新闻信息中心
    9月19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在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介绍《甘肃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及甘肃省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积极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制定了《甘肃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报经省政府于9月18日正式批转执行。
    据介绍,根据《甘肃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免费车辆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经依法批准的我省所有高速公路(含机场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
    在免费通行期间,全省高速公路现有运营管理模式不变,收费站仍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管理模式。车辆通行人工收费车道时,在收费站入口正常领取通行卡,出口时由收费员判定车型,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放行。ETC车辆通行不停车收费车道时,一型(6座及以下,含6座)ETC车辆可在规定减免时间内零费率免费通行ETC车道;二型(7座-20座,含7座)ETC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时正常通行ETC车道,出口转入人工收费车道由出口收费员判定车型,对7座小型客车免费放行,7座以上车辆正常缴费通行。车辆使用普通收费公路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进入免费车道,其他车辆进入收费车道。
    为确保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实施时车辆有序通行,全省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增强对节假日车流量增大和车辆拥堵的预见性和防范能力。一是做好收费站交通流量数据测算,因地制宜,完善应急保畅预案,合理规划和利用收费车道,增派收费人员、合理分配车道、加强车流引导、配备便携收费设备,开启所有的收费道口,并根据车流量变化,实现客货车分流通行,避免车辆在站前混行拥堵。二是做好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加强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的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三是做好便民惠民和交通服务工作,在收费站设立便民服务台,坚持开展“微笑服务”,并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车辆出现集中拥堵等现象。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