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施行,对加强公路保护,提高公路管理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由原来的6章38条增加为8章58条。坚持了法制统一原则,注意保持了与上位法的相衔接、协调、一致,尤其是及时地吸纳了国务院新颁布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基本方针、重要原则和各项法律制度。针对公路路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增了“超限运输”管理章节,对超限运输管理进行了规范,且明确了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及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在超限运输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增加了对在建公路路政及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内容及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的可操作性规定;整合并完善了公路行道树管理的内容及其他个别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许可事项,下放了省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许可权限。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增加了公权力机构及执法人员的义务性规定,加大了社会对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